第61章
  橡胶林像是没有尽头。笔直树干看多了,逐渐变成梦魇里被锁在原地的陌生人,整齐划一地立着,身上有定期会被割开、用于提取体液的伤痕,脸却千篇一律地麻木着。
  蹲在这些树间解手,余桥觉得自己既肮脏又狼狈。她越来越烦闷,想要大喊,躺在地上撒泼打滚,却没有足够的力气那么做。
  担心的情况真的发生了,时盛没了开玩笑的心情,只恨自己乌鸦嘴。余桥如果就此病倒,他只能带她回嵊武,届时必定麻烦不断,她的、自己的……又要面临选择。后腰的枪始终开着保险上着膛。他想好了,万一跳出个不识好歹的,不管人或者猛兽,他一定要打一梭子子弹泄泄气才行。
  想是这想法太极端、邪恶,走了大半天,也没有出现除他俩之外长腿的活物。两人硬是安然无恙地把橡胶林走成了成片的芭蕉,土路也渐渐宽阔起来。
  等遇到见了人会摇尾巴的狗,远远也能看见散落在山坡上的吊脚楼了。仔细辨听,有鸡鸣。一瞬间,所有感慨都化成了一个字:操。
  “一会儿我们不要讲中文,”时盛说,“一定讲塔国话。”
  余桥没力气问原因,只掐着腰弓着背,气喘吁吁地看着他。
  她面色苍白,似乎所有的血气都集中到了那张漂亮的嘴唇上,它依然嫣红欲滴。
  “包给我吧?”时盛慢慢朝她走,观察着她的神色。
  从她第一次慌不择路地跑到林间解手回来后起,便总是离他十万八千里远。他要帮她背包,才向她迈近两步,她就虎着脸要发火,唬得他不敢靠近。
  他想告诉她,她生病了,哪怕拉在裤子上他都不会嫌弃的。但只怕说了她更不高兴,只得默默地在前面领路,不时停下来等一等。
  这会儿余桥没给脸色,时盛暗暗松了口气,放心大胆地步到她身旁。
  “山里的人有共识,都觉得华人特别有钱,唐人街的地砖都是金的。”他褪下她的包,“我俩讲中文,又背着这么大的包,不安全。”
  将近一米九的身高,显得包都小了。
  “搀着我。”他送过胳膊,“你尽量别说话,我来说。”
  余桥挎住他的肘弯,有气无力地说:“问一问有没有药。”
  烈日当头,鲜绿的芭蕉叶蔫蔫卷着边。最近的一处院子里,一个老妇正在晾衣服,忽然瞅见两个陌生人摸进门来,一下扯开嗓子,用带着浓重口音的塔国话凶道:“干什么?滚出去!”
  “阿嬷中午好啊!”时盛笑道,“我们是来收鸡蛋的,忙到这会儿也没找到饭店,饿坏啦!能做点饭给我们吃吗?给钱给钱!”
  他的塔国话也带上了口音,余桥不由得瞥了他一眼。
  满脸狐狸相,确实挺像要收鸡蛋的。
  老妇打量他俩一番,问:“光莱的?”
  余桥恍然大悟。
  “对啊!我们在那边收不到了,所以跑来你们这里看看!唉,运气不好,也收不到呢!”
  “今年就是这样啊!旱季下暴雨,母鸡都不好好下蛋了!”老妇擦擦手上的水,“不过我还有一些,你要不要?”
  “要要要,只要没坏,有多少要多少!”时盛拍拍余桥的胳膊,“再给点草药,我媳妇拉肚子了。”
  他倒是会。帮人晾衣服,又说些俏皮话,逗得老太婆哈哈大笑,没一会儿就在阴凉处支出一张圆竹桌,端来一杯气味浓烈的草药水,说是喝了很快就能止泻。
  时盛抢在余桥前面喝了一口,咂摸咂摸,低声说了句“可以喝”,接着屁颠屁颠地跟着老妇去了厨房。
  看着那不算太干净的玻璃杯,余桥困惑于“可以喝”的标准。不过既然他说可以,她便放心地喝了。说来也神奇,喝下去没一会儿,一直隐隐作痛的肚子居然变得暖融融的,也不再叫唤了,像是疼痛从没发生过。
  煎鸡蛋、炒青木瓜丝、酸扒菜汤,简简单单的家常菜,余桥吃来却堪比山珍海味,美味得几乎要让人落泪。
  时盛边给她夹菜边低声说:“这里搞不到车。她家有两个儿子,一会儿可以用摩托送我们去山下的镇子里,我们去镇上搞。”
  余桥含着米饭呆了几秒,急急问道:“镇子有多远?”
  “骑车怎么也要两个钟头。”
  “那怎么可以?!”
  几粒米饭从她口中飞出去,两只母鸡欣喜若狂地扑着翅膀去啄。
  再急也没忘记忠告,老老实实说着塔国话。时盛被逗笑了。
  “笑什么啊?”余桥不满,“时间本来就紧张……”
  时盛又给她夹菜,“你信不信仙妮和她哥处境比我们还难?他们可能只是骑摩托或者搭便车,迂回着走,花费的时间更多……”他突然想起什么,“有收到传呼么?”
  “没有!”余桥没好气地说,“早上广播里说了,玄武会的人……”用鼻子喷出一股气,她望了望厨房那头,主动压低音量,“包围了唐人街警署,‘花腰’逮捕了好些人。你那个‘花腰’叔叔现在只怕也是焦头烂额,还顾得上我这个他压根儿不认识的人吗?”
  时盛一顿,放下饭碗,若有所思。
  余桥以为他担心起老朋友的安危来了,顿觉内疚,碰碰他的胳膊:“他好歹是‘花腰’,不会有事的。顶多被上司责难吧……总不至于有生命危险。”
  时盛看她一眼,重新端碗吃饭。
  “你不认识他,他认识你。之前你跟玄武会斗殴被抓,他看见你了,说觉得你好可惜……”
  “……他为什么知道我?”
  “我远远指给他看过。”
  余桥白他一眼,嘟囔道:“你指给他看做什么?”
  时盛漫不经心地答:“我闲得慌。快吃吧!又说赶时间,又磨磨蹭蹭。”
  ——嚯,那个女孩子,是个美人胚子,长大了肯定比现在好看。长线投资,阿盛你很可以啊!
  乍仑当时这样讲,被时盛狠骂了句“老变态”。过后却暗自揣摩起来,有时吃着饭也来回打量余家母女,悄悄想象着余桥长大的模样。
  实话说,现在余桥还是没有余霜红美艳,但仍是美丽的。即便脾气大、拉肚子、吃饭狼吞虎咽。
  吃过饭,老妇的儿子们回来了。时盛发觉其中一个看着余桥眼发直,便提议自己骑他们的车,兄弟俩在前面带路,顺便帮忙载跟他们家买的鸡蛋。
  事实证明他的决策没错。山民的摩托车比他骑爆的那辆还简陋,山路又崎岖,四颠五不颠的,坐在后座的人不抱紧骑手都不行,那小子要是载上了余桥可就爽到了。
  余桥起初还犟着,车速又不快,没必要像骑机车时那样紧挨着,因此只抓车架。后来差点被颠下车,只好再次紧抱住时盛的腰。
  时盛失笑:“我身上有刺是吧?”
  余桥并不藏掖,“没发生过什么也算了。发生过了,就得注意。”她翘起右手中指,“我戴着戒指呢。”
  时盛垂眸瞟一眼,冷哼道:“求婚不用钻戒,买不起还是舍不得?”
  摩托车颠了一下,像是附和,又像是催促她做出相应的反应。
  “很会跟村里人打交道,还知道那草药喝了会有用。”余桥岔开话题,“你在光莱时去过山上吗?”
  “何止去过。”时盛转动龙头碾着前车的车辙,“橡胶林疏于打理,杂草就多。杂草多了,会引来各种动物,尤其是大象。大象是群居动物,一大群大象在林子里,就没人敢去了。所以埋钱、埋货……”他顿了一下,“还有埋人,是最合适的。地面让大象踏一踏,更扎实。”
  从老妇家出发前,时盛帮余桥要了块干净毛巾,让她裹住头脸,防晒防尘。两个小时的路,她不能再中暑。
  余桥开始嫌热,这会儿听他这么说了,顿觉一阵恶寒,冒起一片鸡皮疙瘩。
  “那你是……”她吞下一口唾沫,“到橡胶林里埋过什么?”
  “什么都埋过。”时盛淡淡地说,“自己也差点被埋里头。”
  白荣包下一整座山的橡胶林,是仓库、银行,亦是坟地。在得以靠近那座山之前,时盛搅了几次浑水,也被怀疑过,受到过血肉模糊的“惩罚”——白荣再是对他赏识、喜爱,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地信任、毫无原则地包容。上山“处理事务”的权利是用射入血肉的子弹换来的,别人的血肉,自己的血肉。
  得先变成鬼,才能成为吃鬼的夜叉。
  相较之下,在龙虎街当个坑蒙拐骗的混混算得上自在了。
  余桥稍稍探头往前看,时盛的左臂被晒得发红,随着他的动作,小臂下方的刀痕时隐时现。
  在山上,他让她挽住的是右臂。
  余桥对他经历的残酷无法感同身受。惊惧之后,心里生出悲凉,就如同当年看他被余霜红收拾、偷渡失败被揍,风发的嚣张意气与颜面一并全然破碎。
  “……后悔吗?”她轻声问。
  时盛活动活动肩颈,在烟尘中应道:“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