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这小孩修道入门之后,应当长得更高挑,更精神抖擞身强力壮,寻一把短剑伺机砍人才对。开心的摇头晃脑:“真会孝顺大王。”
  黛玉道:“我每天夜里都叫人洗一盘果子放在床头,和他们说我要赏玩,就等着带来敬奉大王。”
  “好孩儿,好孩儿。”孙悟空欢喜的蹭蹭后脑勺,又问:“你那边过了多久?”
  “十天。”
  孙悟空放心了,十天长什么长,长肉也就胖两斤。
  咂摸咂摸嘴里的滋味,真不错,又嗅了嗅:“你见着生人了?一股妖味。”
  林黛玉讲起这段时间的奇事:“说来话长,大王现在不忙,容我慢慢道来。”
  “嘿嘿,着实不忙,清闲的很呐。”
  林黛玉感觉这有点好笑,也有点缺德。不忍再笑:“我母亲的遗物中,有一个古时候的玉人佩,年深日久成了精,我本想找过来放在案头,陪我说话。一见面,她就蹦起来,说借了我一口仙气成精,脱出形骸,能跑能动。”
  孙悟空点了点头:“不错。你灵性足,又很有天赋,所修炼的是…仙家法门,吐纳呼吸之间是仙气。那小玉人受你点化,就算是你的孩儿了。”
  他忽然冷笑一声,明着骂土地和五方揭谛:“传授你的这些法门,不怕人偷听,听他们都听不明白。三清道祖的经书就摆在柜上,三文钱一本,有几个人能悟透?”
  他这话半真半假,三清道祖讲法,没听过。但自己拜的那位祖师讲道,不是世间的书上能有的。只不过以土地和揭谛的天赋水准,他们都听不懂。
  林黛玉连连点头,不论是道德经还是四书五经,全看师父的传授和弟子的天赋。她揪着袖口,略过此处的伦理问题:“她以前的主人不是好人,一个贪官,整日说着强取豪夺的话,还有一个梦想不劳而获的书生。她出门玩的时候,瞧见狐妖宅邸里有一本书,她也不懂有主之物不能偷走的道理,看见好,就拿回来给我了。”
  她实在是偏爱小玉人,说话遮遮掩掩,又补充道:“我已经仔细教她不要偷东西了,现在怎么办?”
  孙悟空没懂她在脸红什么,扭捏什么,直接问:“什么事?”
  林黛玉道:“我想偷东西不好,最好在失主发现之前送回去。”
  孙悟空蛮稀奇的打量她:“送回去干啥?下次别偷了,直接抢!大丈夫不干偷偷摸摸的事!要做就做大盗,绝不当小贼!”
  林黛玉默默无语,心说我为什么要和孙行者说偷东西不好。
  怀疑孙猴子在阴阳怪气,但他嘴上说着‘抢到就不算偷’,实际上抢兵器,抢龙宫,抢蟠桃园和兜率宫。这方面……还是挺知行合一的。
  我也是昏了头,竟然问他这个,孙大圣比仕途经济还不讲理!倒有些王侯将相的气质,好一个窃国的大王。
  “我是怕妖精找过来报复我,大圣神通广大,当然不怕。可是我家只有父女二人相依为命,我爹年纪大了,又是文臣出身,诗礼世家。要是听说女儿派人去偷了狐狸的东西,失主找上门来闹,往大了说,皇帝也要知道他治家无方,往小了说,姑苏城里都要嘲笑林家了!”
  孙行者看她说的双眼含泪,顿觉焦躁:“莫哭莫哭,多大点事。我给你的毛放在哪里了?”
  林黛玉擦擦眼角:“用纸包好,放在书里,每日放在枕边。”
  “妖怪用气味做标记,人闻不见。你闻不见书上的妖气,能闻见的,也能闻见俺老孙的味儿。什么小骚狐狸,敢到齐天大圣面前犯贱?”
  那毛毛长在孙猴子肩颈上,整日里被蹭来蹭去,呼吸熏染,比别处的毛都尊贵些,就连拔的时候都是用牙咬着拔的,又暗暗的念了护身咒、金刚咒,
  林黛玉垂眸不语,在取经路上孙行者可没少被叫弼马温,其人威严存疑。要是能被他的猴毛盖过了气息,那还好,尽快送回去就好了。“那太好了。大王,那本书上写了些奇怪的篆字,书只有两页,可我读了一次之后,那些字总在我眼前跳来跳去,闭上眼睛就出现,害得人家胸闷气短。”
  孙悟空在灵台方寸山求学时,其实也学了医术,在天上担任某个他不愿意提起的职位时,也读了许多医书以备不时之需。早就看出来她有先天不足之症,但入道修行,就能以后天根本,补先天元气,按照大品天仙决修炼半年就补全了,提都懒得提。“这样的字儿有好几种。”
  本想让她写出来瞧瞧,想起当年和妖王们喝酒吹牛时,狐王提过,他们的字儿有密码效果,凡人读不了,别说抄写了,就算把纸覆盖上临摹,写出来也是鬼画符。“那不是用眼睛来看的书。天眼、慧眼、法眼都能识别,唯独肉眼凡胎分辨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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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黛玉宝宝的伦理哏,太纯洁太可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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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有三章存稿,是为了入v拼命写出来的,我可以一直拼命[比心][比心][比心][爱心眼][爱心眼][爱心眼]
  第22章
  “倒也不难,你先修炼的差不多要结内丹,就对着阳光打坐。观想太阳金精从天目穴涌入,体内浊气从涌泉穴排出,等到闭着眼睛能见周遭万物,隔着墙壁贯微洞密,看自己能见血肉骨骼内脏时,就成了。”
  林黛玉托着腮心驰神往,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真好啊。”
  有时候心口疼,我看看到底哪儿疼啊。
  “要是修的成,也就十年入道,十年悟道,十年修道,要是三十年还没修成,太愚钝了,干别的去。”孙行者看她并不急切,于是满意的点点头,锐评:“狐狸的变化之术,连普通的仁人义士都瞒不过,更何况修行中人。披毛戴角,湿生卵化之辈不值嘲笑,个人出身不同,可是修行的不到家,还要装神弄鬼,那活该被偷被抢。”
  林黛玉暗暗的擦冷汗,心说幸好没带着素素过来拜见齐天大圣。他说这话,我自己知道好歹,绝不敢照着做。王素不知天高地厚,非要当真了,她可没有这样的本事。
  齐天大圣岂能与庶妖同罪。
  “不过狐狸嘛,大多坐井观天,狐书只有他们当个宝贝,你看一看,不要修炼他们的小戏法,净浪费时间。”孙悟空很看不上狐狸的战斗力,在他交友广泛,结拜七大圣的时候,就没有狐狸。“天眼怎么给你讲呢?二郎神见过没有?”
  林黛玉援引冯梦龙的描述:“龙眉凤目,皓齿鲜唇。若非阆苑瀛洲客,便是餐霞吸露人。”
  “小圣的确姿色不凡,也没那么。”孙悟空短暂的回忆了一下当时跟他打架有多爽,真的好爱打架,现在被压在山下不能打架,当猴子浑身骨头都痒痒。
  还挠不着!多可恨啊!“去过他的庙没有?”
  小女孩老老实实的回答:“没去过的。我爹妈说小孩子不好去庙上,容易撞客。”
  “他那第三只眼就是天眼。”但孙悟空记不住具体的作用,杨二郎的八*九玄功,外人不大了解,何况美猴王。
  只知道他那是天眼,以前到处交朋友时,他在灌口住着,并无往来,现在要举例说明,也说不清楚。“除了俺老孙的变化神通之外,一切神仙妖魔的变化他都能看透。”
  孙悟空对于凡人对‘不干净’的定义着实存疑,别的寺庙里可能是藏污纳垢之所在,二郎小圣那个脾气秉性,断然不容妖魔盘踞香火:“书上写过开天眼,能见鬼魂的故事吧?凡夫俗子以为开天眼用符水、咒语,还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要信。”
  “大王放心。家里从来不许我看乱七八糟的书。”
  孙悟空只觉得一噎:“朋友聚会,不传这些消息?”
  “我不曾结交不三不四的朋友。”林黛玉看他有些不高兴,开玩笑道:“只有一个家生的大盗,姑苏城里的好东西,只要我想要的,都能拿来。”
  诶!《传灯录》里记载,修行人在黑夜里依旧洞若观火,不开灯也能读书拈针。
  有了,家里不让我看的书,如果能夜里不点灯就读书,或是其他时间偷偷阅读,就可以让王素偷偷搬过来,等我看完了再送回去。
  太棒了!这次可以看个爽!
  孙悟空嘻嘻的笑了几声:“这算什么,现在让她去,等你修炼好了,有甚么宝物与你有缘,只管去拿。孙外公这一双火眼金睛,往上一翻能看到三十三层天上太上老君往丹炉里扔草药,往下一翻能看见十八层地狱下面狱卒做假账。天眼也不如我这双眼睛。再来个桃。”
  别人若这样说,确凿无误是吹牛,但他这么说,那双金光璀璨的眼睛眨了眨,虽然眉毛眼睑上尽是灰尘泥土,这如何能藏得住那双真金色的眸子。虽然书上没写,但很可靠的样子。
  林黛玉又把桃子捧到他嘴边,喂给猴先生吃了。
  眨了眨眼,忽然发现那些自己已经适应的狐篆,现在不跳跃,也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