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大草原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宋临的日子最近过得很滋润。
  他第一次知道x市有那么多供情侣消磨时间的店铺,当然,换个直白的说法,就是专宰情侣钱包的地方。猫咖、狗咖、陶艺馆,各式各样的手工铺子。外面十来块钱就能买到的东西,搁这儿得翻上十倍的价,而且质量也不是那么好。
  宋临作为国家培养的高智商人才,竟然心甘情愿地当冤大头。他打工挣来的钱除了用来给沈昭买菜做饭,剩下的全砸在了这些情侣小铺里。沈昭作为一毛不拔的资本家,居然也破天荒地由着宋临折腾,应允他的各种要求。
  这天俩人在银饰店里,宋临拿着戒圈棒就往沈昭无名指上套。
  “我们打个银对戒吧,”宋临说,“可以在里面刻字的那种。”
  沈昭嗤笑一声:“国内同性恋又不能领证,戴这玩意儿有什么用?”
  “万一呢?”宋临执着地晃了晃手里的戒圈棒:“现在委屈你一下,只能戴999银的。以后我给你买大钻戒。十二克拉的那种。”
  沈昭被他酸了一个激灵:“书呆子,你一直这样吗?”
  戒指的款式定了下来,店员捧出厚厚的一本模板册让他们选刻字的图案。
  宋临选的是两个人的首字母加爱心,沈大少评价:土爆了。但他后来很多年都没摘下来过。
  从银饰店里出来,宋临又看见一家油画店,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往那个方向走。沈昭一把将他拽回来:“家里的破烂还不够多啊?”他的洗漱杯都换成书呆子捏的丑丑的小狗陶瓷杯了。
  自从宋临迷上和沈昭一起做手工,沈昭家里的东西就越来越多,抱枕,地毯,花盆。还有宋临带来的那些厚厚的法学专业书。有的书宋临不用了,沈昭就拿过来垫桌角,这样看电视的时候茶几就正好在一个合适的高度。
  今天晚上电视里播的是沈昭最爱看的台。
  宋临晚上有课还没回来,沈大少靠在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吃早上宋临切好留在冰箱里的水果。
  吃着吃着有点犯困,沈昭的手伸到茶几下面去掏他的打火机和烟盒。摸了半天,拿出来一看是两盒薄荷糖。
  “......”
  书呆子住进他家才多久来着?就敢在他眼皮底下这么偷梁换柱,反了天了。
  沈昭想起来之前他随口提议让宋临搬来同住,宋临整个人的神情。
  至于高兴成那样嘛。他不过是去过书呆子的家,觉得那地方冷得没法住人,而自己家刚好有地暖而已。当时宋临的表情恨不得把他生吞活剥了,当然,宋临当晚在床上也是那么做的。
  想着想着,沈昭忍不住低笑出声,然后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这他妈就是邀请人家同居。懊恼地一拍大腿,真是马失前蹄。
  “叮当当”
  门口的风铃响了,宋临回来了。
  他一边把顺路买的菜放到玄关上,一边把零钱塞到青蛙荷包里。
  “你吃饭了吗?”
  “等你呢。”沈昭打了个哈欠。宋临凑过来亲了他一下。
  沈昭瞟了一眼门口的青蛙荷包。
  他琢磨着什么时候往里面偷偷塞点钱。书呆子还是一如既往地倔,不肯接受他的任何毛爷爷资助。沈昭没辙,只能借着换零钱的由头把钱包里的十块二十块掏出来,再不动声色地把百元大钞放进去,悄悄地凑高总额。
  “你想吃什么?”宋临系上围裙。
  沈昭起身走到厨房,宋临回头看他。
  沈昭今天没去上班,估计一整天都是居家办公。他的刘海没有打发胶,柔顺地垂在额前上,内双的眼睛今天睡成了双眼皮。他又打了一个哈欠,抱着胳膊靠在宋临的肩膀上随口说:“累死了,今儿开了仨跨国线上会。”宋临伸手揽住他的腰,不轻不重地咬了一下沈昭的耳垂。他想如果沈昭再矮半个头就好了,他就能一边抱着沈昭一边炒菜。
  油锅滋滋响,沈昭的手有点不老实。
  隔着衣服,宋临一把抓住沈昭的手腕:“饭不吃了?”
  沈昭一脸坦然:“你能不能只系围裙,别的都不穿?”
  “……”宋临投来鄙夷的一瞥。沈昭知道他想说:低级趣味。
  沈昭眼珠一转:“那我穿?”
  宋临看他的眼神就有点炽热了。
  沈昭笑着哼哼了一声,伸手拍了拍他的脸。宋临知道他想说什么:道貌岸然。
  到了晚上,宋临照例去洗澡。刚打了一半的泡泡,某人忽然不请自入,双手扣着宋临的肩膀跳到了宋临身上,宋临连忙伸出双臂稳稳地托住他。
  “今天我想玩火車便当。”沈昭直言不讳。
  “那你不能现在跳上来。这姿势得我先坐下,再抱着你起身。现在就抱着,容易进不去。”
  “你他妈看的什么书?”
  “这种姿势不仅容易造成运动损伤,而且容易几几断裂,在泌尿科很不推崇。哥......”
  “那算了。”沈昭跳下来,转身就要走。宋临低低地笑出了声,长臂一伸拽住他的手腕,稍一用力就将人打横抱了起来,低头深吻。
  ......
  从浴室出来时辰尚早。宋临和沈昭并排瘫在客厅沙发上,沈昭忽然说:“你之前弹的那吉他曲叫什么来着?”
  “忘了。”宋临口是心非。
  沈昭立刻侧过身,眯起眼睛盯着他:“你是不是那时候就对我有意思?”
  宋临笑笑没有说话。他走到一旁,拿起角落里的吉他。
  “我睡不着,”沈昭看着他,“这几天都睡不踏实。”宋临点点头,指尖轻轻拂过琴弦,说我给你弹点古典的,你听着听着就该无聊得睡过去了。
  三十分钟后,沈昭已经枕着宋临的膝盖睡着了,呼吸渐渐变得绵长平稳。
  客厅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透过薄纱窗帘照在沈昭英俊的睡颜上。他的眼皮上有一颗红色的小痣,宋临只能在两种情况下能看到:接吻,还有此刻。
  山脚下,一侧的古寺开始敲晚钟,另一侧的教堂开始晚祷唱诗。
  两种声音在春夜的空气里相遇,并不冲突,像黑暗里两条并行的河,各自流淌。窗外有早开的玉兰,花瓣在夜风里轻轻颤抖。一片白色的影子飘下来,贴在玻璃上。
  圣母玛利亚、耶稣、观音菩萨、玉皇大帝、太上老君、妈祖娘娘……所有的神明,宋临心想。他忽然希望钟声和唱诗班的歌声可以永远地响下去。如果这月光永远是这样的恰到好处,能不能就让他这样枕在我的身上,让这个夜晚长得像一生。
  作者有话说:
  这周不申榜单,因为忙得像陀螺般旋转,火从屁股烧到眉毛了==
  第63章 短暂的美梦
  那段时间真是甜蜜的不像话。对于宋临来说,像是梦想成真的日子。
  他发现沈昭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小习惯。比如,沈昭其实是特别臭美的一个人。他每周雷打不动去高级发廊报到,就为了让他的刘海保持在一个自认美观的长度。
  再比如,沈昭臭屁得要命,当然这大多数人都能瞧出来。但只有宋临能看见他早上在镜子前面边哼歌,边拍须后水的嘚瑟样子;还有,别看沈昭平时拽得二五八万,其实他在生活中很缺乏安全感。有时候深夜,沈昭在宋临怀里,身体会突然僵得像块石头,宋临就会柔声重复说“我在这呢”。尽管沈昭骂“耳朵都起茧子了”,但他的眼睛会闭上,眼睫毛微微颤抖。
  再比如,沈昭还非常记仇。小心眼。脾气来的特别快。“娇生惯养”。自视甚高。说一不二......
  他有那么那么多的小毛病,可是宋临是那么那么的爱他。
  宋临以前不知道谈恋爱是这么耗人心神的事。上课的时候想沈昭,温书的时候想沈昭,吃饭的时候想沈昭,走在大街上想沈昭,无时无刻都在想他。
  x市春天一刮风,空气质量就奇差。宋临在沙尘暴里顶着大风骑自行车,常常一走进打工的地方就是满头满脸的沙子。门口的黑猫看见他,举起爪子,缓缓地捂住了鼻子。宋临觉得那猫那么像沈昭。他把黑猫抱起来,不顾它的疯狂挣扎,把脸埋进它毛茸茸的肚子里。余光瞥见玻璃上自己的倒影,笑得那么肆无忌惮。
  “......”宋临。他心想:我的智商好像变低了。
  春天过去,夏天又来,宋临的同窗们都觉得有些唏嘘,两年的大学时光过得如此之快。临近期末,不知是谁先起了头,说偌大一个班,连一顿像样的聚餐都没有过。众人一拍即合,当即约了馆子。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宋临借着去洗手间的由头退了场,绕到餐厅后门,拉开那辆迈巴赫的车门。
  “等很久了吗?”宋临握住沈昭的手。
  “没有,”沈昭打了个哈欠,“你这周能空出来?我已经买完机票了。”
  “......”先斩后奏一向是沈昭的风格,恰好的是宋临确实有空。
  “我去 e 省谈个合作,顺利的话五天就能结束。” 沈昭抬眼看向他,眼底带了点笑意,“那边风景不错,谈完我们可以多待几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