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借酒消愁是很好的权宜之计,至少对黎承玺来说,他酒量差,一碰酒精脑子里就不清晰,像陷入一团柔软的棉花。
  “哟,黎生赏脸,真是稀客。”熟识的酒吧老板给黎承玺递上一杯温柠檬水,“来点什么?”
  “随意。”黎承玺把西服搭在臂弯,另一只手手肘弯曲压在吧台上,撑着头,直长的眼睫耷拉,额上的碎发原本用发胶梳上去了,现在耷拉下来盖住眼睛,一如所有来买醉的人。
  他眼睛懒懒地转动,四处张望,在视野的角落,他突然看到一个挺拔的身影伫立在吧台旁,普通的调酒师制服被他穿得很打眼,白衬衫,黑马甲,领结也是黑色,衬衫下摆利落地束进西裤腰带,只是随意地站着,那背却是挺拔瘦韧的,从肩到腰,线条收放自如,清瘦而优美,透光的衬衫下是隐隐约约翕动着的的蝴蝶骨。
  他动作行云流水,眨眼间就把酒调好递给客人,低头拿抹布将操作台擦拭干净。。
  黎承玺盯着他看了半晌,转头给老板使个眼神,老板登时心领神会,走上前把那个调酒师拽到黎承玺面前,嘱咐他要好好照顾这位主顾。
  调酒师像鸡仔一样被拎过来,不动声色地抬头看来人一眼,又默默垂下眼去擦杯子。
  “要喝什么?”
  黎承玺没有点单,只是饶有兴趣地问:“你叫乜名啊?”*2
  他没有回应,把杯子举起来照着灯看了看,确认擦干净了后放上杯架,随后拿起一个柠檬用刀切成片。
  “咁冷漠哦。”黎承玺手臂支在吧台上撑着头,懒洋洋地把字音拉得长长的,像融化了的麦芽糖,显得人没个正形。
  对方还是没搭理他,转过身来去擦吧台。湿哒哒的抹布卷成一团,被人握在手里毫无章法地一顿擦,目中无人,横扫千军,留下一滩滩水渍。
  黎承玺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意大利手工西服上凭空生出世界上最小的湖泊,本来心情就不佳,被人这样一对待更是怒火中烧,没好气地把外套拎起来抖落上面的抹布水,摔在一旁的高脚凳上,曲起手指,指骨在吧台上郑重敲两下。
  “哗讲啲道理哦先生,我冇惹过你啦?”*3黎承玺浓眉一皱,嘴角扬起笑意却一点点敛息,“我一个电话就可以让你到警署去饮茶,关个十天半个月都不成问题的。”
  “对我客气啲,先生。”手重重拍在酒保肩上。
  冷不防被碰了肩膀的陈嘉铭下意识浑身紧绷进入防御状态,防备地退半步,抬头冷冷扫视面前的人。
  黎承玺彻底看清了他的脸,很漂亮,那是他见过最漂亮的男人。
  华南的水土注定了她生养不出肤如凝脂那般白皙的美人,他的肤色像是那种烤炉里的素瓷,蒙着一层暖光的白,五官很符合港人的审美,眉眼深邃,鼻梁高挺,但唇是淡而薄的,眼睛又较圆,中和了面部线条的硬朗。眉毛微微向下斜,一颗蓝色的痣点在眼下,像是永远擦不去的泪,为他的脸平添一层淡淡的哀怨和委屈。
  上帝给了他这么不太遂人意的脾气和冷冰冰的一双眼,却同时又给了他我见犹怜的眉毛和泪痣,一般人对着这张脸,是说不出什么重话的。
  他有港人的样貌,但黎承玺看着他的脸,莫名能联想到雾都的冬,被牛奶般浓稠的雾笼罩,冷漠,神秘,晦涩,看他的脸,就像雾里看花一样怎么都不明晰,伸手要去摸,一碰就散,残余的唯有冷风灌进袖口的彻骨寒凉。
  黎承玺自觉自己身处一座港岛之上的玻璃迷宫,熙熙攘攘来往的人群都看得到他,却无一人能走到中心。而此刻,他在这个陌生的调酒师身上,嗅到了一种同类的气息,那是夹缝生长的植物才会有的,黎承玺一靠近他,那座密不透气的迷宫,就会裂开一寸狭窄缝隙,透来空气。
  没来由的,黎承玺灵魂深处仿佛被重重一击。
  “我讲笑啫。先生,识吓咯。”黎承玺换上笑眯眯的眼,摆出一副官仔骨骨的才俊模样,向他伸出手“我係黎承玺。”
  宁港没有人会不认识黎承玺。
  港媒是公认的世上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一群人,黎承玺是近半年来他们最钟意的噱头。刚回国,时事头条上就用最大字号刊登“黎家太子连夜归国,豪门硝烟一触即发。”;继承一事尘埃落定后,他们又卷土重来进行对新任黎太太人选的猜测,把全港名媛小姐乃至当红女星都猜了个遍,还顺便给黎承玺安排了环绕全港富人区的房产作为婚房。
  黎承玺阔绰多财、位高权重,脸也是上等的英俊,宁港、新加坡,乃至大陆的沿海地区,没有人会不知道恒华太子爷。
  但那人只是略略歪一下头,然后缓缓地、缓缓地和黎承玺握了下手,开口讲的是国语:“你好。”略显滞涩,是常年未说话的微哑。
  说完之后就缩回手,重新拿起刀切柠檬,仿佛切柠檬是天下第一等大事。
  黎承玺得到回应后就孔雀开屏,换上国语同他对话:“唉你国语说得不错哦。”
  “岬南市人。”
  “是不是听不懂港语啊?平时家里面没人说?”
  “不说。”
  “你来宁港打工?”
  “念书。”
  “咁犀利。哪所学校?”
  “港大。”
  “念学士还是念硕士?几年级的?”
  “学士毕业。”
  “厉害哦,学什么专业?商科?工科?你有点法学学士的气质,或者文学?”黎承玺居高临下地盯着面前人,这个角度能看到他长长的下垂的睫毛,“学商科或者文秘的话,毕业可以来我公司哦,我给你安排个高薪水的职位。”
  “查户口吗先生?”陈嘉铭抬眼瞥了他一下。
  “我很少对人这么有兴趣的,求你告我,法学,是不是?”
  “不是。”
  陈嘉铭在和他闲聊的途中已经调好了一杯酒,他余光一瞥,酒吧外有一串人影翕动,两方视线碰撞,陈嘉铭眼神一凛,收回视线,把酒搁置在吧台上,不以为意地抽出手帕擦了擦手,“先生,请慢用。那边还有客人要招待。我先走了。”
  “等等,”黎承玺伸手虚拦住他,眼睛弯弯,“至少告诉我名字,好吗?”
  “陈嘉铭。”
  他丢下一个名字就走了,耳朵上的银耳环在阴影里闪,一亮一暗,像动物狩猎时的眼。
  走远后,陈嘉铭不动声色地把黎承玺给他的小费,和夹在小费里的名片放进裤袋,语气带点嫌弃:“啰嗦仔,有咩话留翻拜山先讲啦。”*4
  ·
  陈嘉铭靠在月湾坊外的一处昏暗的墙角处,从裤袋里抽出一根散烟,又用从吧台上顺来的打火机点燃,背部细薄的皮肉和水泥的粗粝相摩挲。
  远处传来一阵叮叮哐哐的金属碰撞声和杂乱的脚步声,砍刀,甩棍,还有什么,匕首吗,笑死人了,陈嘉铭悠闲地想。
  烟燃尽快一半时,他睁开眼,身前后被一圈红棍包围。“年轻仔,你惹到大佬了。”
  “哦,”陈嘉铭从容地把烟从嘴里拿出,扔在地上,脚尖碾灭烟头,向他们抬抬下巴,轻飘飘地说,“来吧。”
  周围数十红棍手持器械一哄而上。
  第一个碰到陈嘉铭衣角的人被他死死钳住手腕,清脆地断了那人双手,那人顿时惨痛倒地,双手像被掰掉的蟹钳,陈嘉铭干脆利落地手刀劈喉,肘击胸口,朝人最致命之处重击,在数十人之间穿梭,躲过匕首一一挑去手脚筋。顷刻间,地上被放倒了一群人。
  雨水淅淅沥沥落下,把污血冲进一旁的排水道,冲淡了空气里的血腥味,陈嘉铭把掉出裤子外的衬衫塞回去理好,整了整衬衫领子,习惯性一摸口袋,发现没有烟后心情顿时有点烦躁。
  他抬脚踩住这伙人的头目的手,鞋底在他手背上碾压,问:“谁派你们来的,说实话。”
  头目惊恐地抬起头,看着面前人脸上还在滑动的血迹,银色眼镜后那双眼睛分不清瞳孔和眼白,阴森森地盯着他,没有情绪,在黑夜里像地狱来的罗刹,身后有无数个阴魂在恳求着哀叫。
  在这样的人面前,撒谎和缄口都是无用的,他有的是办法撬开你的嘴。
  他惊慌失措地如实交代:“是、是隆兴会的黎先生。”
  “哦。”完全在陈嘉铭的意料之中,他又问,“有烟吗?”
  头目立马拿出自己身上的烟,谄媚地双手捧着打火机给陈嘉铭点上。
  陈嘉铭指间夹着烟,深深吸一口,尼古丁成瘾的身体得到舒缓,他的心情也随之好了一点。
  “多谢嗮。”陈嘉铭吐出烟,一脚把头目的五根手指踩断,听他撕心裂肺地惨叫。
  好像尖叫鸡。陈嘉铭有些厌烦。
  “冇事喇?那我走了哦。”
  “还有、还有!”头目强忍着五只钻心的痛,手脚并用向前爬,像湖底的水草一样,扯住陈嘉铭的裤脚,“黎大佬说,你姘头那个事,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