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你知道我接近他另有企图。”陈嘉铭从他的话里敏锐地捕捉到了信息,一针见血地点出,“为什么不和黎承玺说?邝sir也不知道吧。”
  何宗存有些犹豫,他压低声音,断断续续地说:“我知道……但我没告诉朔仔,如果他知道了,他肯定会告诉玺仔,玺仔会为了你纠结,他会痛苦的……我不愿意看他这样……你人不坏,而且有你在他身边,他很幸福……如果一直这样就好了。”
  他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才说出这句话:“从前那些,你都放下吧,你也很喜欢玺仔的对不对,你们两个人幸福地共度一辈子,比你被仇恨裹挟着,终日不得安眠好……”
  “何生,我放不下,”陈嘉铭淡淡道,“我也没有和黎生共度一生的想法,他一厢情愿地说痴话,你别信他。”
  “如果学长在天有灵,他也不愿意看到你这样的。”何宗存眉头轻皱,试图用周家明感化他,“我和学长不算相熟,但我知道他是极温柔极善解人意的人,他看你幸福,他也会笑着祝福。你放过自己,也放过玺仔……”
  “你见过他的死状吗?”陈嘉铭打断他,声音陡然发冷,“你见过吗?他是被车轧死的,开膛破肚,血和器官全部流了一地,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好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没断气,他用那只几乎要掉出眼眶的眼球看着我,他想摸我的脸,但是他两只手都断掉了,他最后只能颤抖着嘴唇和我讲……”
  周家明说,别看。
  陈嘉铭说不下去了,难抑地把脸埋进手心,他肩膀抑制不住地发颤,声音也变了调:“那头是他二十五岁的第三天。我明明,我明明准备向他表白,我们差一点点就能在一起了。”
  上帝永远听不到陈嘉铭的祈祷和哀求,只是按部就班地随手让他的人生颠覆。冰箱里的蛋糕还没吃完,那天陈嘉铭买了一束从来没买过的玫瑰,做了他跟周家明都很爱吃的鸡公煲。
  何宗存不知道怎么安慰他,他只能静静坐在那里,手足无措。
  “何生,”陈嘉铭很快收敛了情绪,再抬头时,只剩脸颊上干掉的泪证明他无法诉之于口的悲痛,他冷冷地说,“我没有什么要说的了,我会为他报仇,就算死后要下十八层地狱,万劫不复。若我不成功,我便去地下同他团聚,到时还请你让黎生节哀。若我成功了,黎生要恨我,打我,杀我,把我碎尸万段欲除之而后快,我都任由他去。但现在,还请你成全我,就当是念及家明当年和你的同学情谊。”
  何宗存咬了咬下嘴唇,做出艰难的抉择,于情于理,他都该替陈嘉铭隐瞒,就算他要揭露,凭陈嘉铭的手段,可以轻易将他灭口。
  于是,合情合理地,何宗存答应了。
  “但是,我有一个要求……”
  “不能伤害邝迟朔?”
  被点破内心的何宗存有些难堪,支吾补充一句:“……还有玺仔,你也不能害他。”
  “可以,我答应你。”陈嘉铭的目光落在何宗存手上那条和邝迟朔一模一样的手串上,了然假笑,“何生和邝生的感情真好。”
  “从小就在一起玩,感情难免会好。”何宗存不动声色地把手串掩进衣袖里,面上是柔和的笑,“朔仔和玺仔跟我都很亲,我都当他们是我亲弟弟的。”
  陈嘉铭不点破,也懒得管别人的感情关系,他只知道何宗存能用来威胁邝迟朔,邝迟朔能用来威胁何宗存,这就足够了。
  “我吃完了,先走一步。”
  他收起那张赛马社的照片,起身告别,在推门而出的一瞬间,突然转过头和何宗存不咸不淡地说:“黎生告诉我下个月有赛马会,兴致勃勃地要带我去玩。何生和邝生也会来的吧?再会。”
  第27章
  “你穿这件衣服好不好?”黎承玺从衣帽间挑出一件深灰色的细条纹衬衫,版型较为宽松,是休闲的款式,他又从抽屉里选出一条深红色的领带,带暗色的花纹,让人眼前一亮,又不会太轻佻,“系这条领带,好吗?你带红色好看。”
  陈嘉铭身穿睡袍,倾斜着身子,背部靠在衣橱门上,一脚抵着门,一脚悠闲地伸出,两臂相交在胸前,他闻言懒懒地偏头瞥了黎承玺手上的衣服一眼,说话间还带着被强行拉着早起的愠怒和慵懒。
  “黎生……”陈嘉铭低低地嘟囔,“你衣品好差,还偏要给我挑衣服。”
  “那怎么办?让你自己搭你肯定又穿得跟晚宴那天一样,那么引人注目,全场的人都看你,我呷醋都呷不过来。”
  “那套就是普通的正装。”
  “你还穿了衬衫夹和袖箍,还有那个领结……我都不想说你!”
  “正装礼仪,不然衣服会皱。”陈嘉铭满不在意地解释,“况且一般人不会特地注意到别人戴了衬衫夹,除非一直盯着别人的大腿看,就像黎生你。”
  “我是在乎你,怕你被别人拐跑,才一直注意着你。”黎承玺委屈巴巴地抛开手里的衣服,双臂揽住陈嘉铭的腰,将他搂紧自己怀里,腻腻歪歪地在他颈间磨蹭,“我现在是你明媒正娶的老公,我呷醋更名正言顺了。我不想别人看到你,他们会遐想你的,我一想到就好生气。”
  陈嘉铭用手掌轻拍他的脸,响起两声清脆的声响,声音里有一缕笑意:“那怎么办呀,黎生。”
  “好想把你关在家里,只有我能看你,能和你说话,和你亲密,你也只能对我笑。”黎承玺微微侧头,在陈嘉铭冰凉的手上落下几个暖烫的吻,“但是你会生气的,我不想你生气。”
  “那你还带我出去。”
  “我想向他们炫耀你,让他们知道我老婆就是那么漂亮温柔,做事周到体贴,还很辣,这么好的人,是我黎承玺的太太。”黎承玺抬眼,用潋滟的纯黑眼珠看着陈嘉铭,“穿了衣服我们吃顿早饭就一起去,好不好。”
  陈嘉铭把黎承玺选的那件条纹衬衫在身上比划了一下,眉头轻微一挑,道:“这件衬衫偏休闲,领口会开得比较大,你确定?”
  黎承玺很喜欢吻咬他的颈部,特别是后颈,这会让他产生一种犬科生物叼起猎物时的满足感和凌虐欲,陈嘉铭稍长的发尾下,是一串又一串重重叠叠的吻迹和齿痕。
  “不行,绝对不行。”黎承玺把那件条纹衬衫抢走,团成一团随手扔到衣柜顶上,又继续在衣服堆中搜寻。
  陈嘉铭最终换上的是一件丝绸质感的纯白衬衫,光在面料上流淌,近看有细细的闪,打一条暗蓝色的衬衫,把那流光压暗了些,奢华而不显得张扬,内敛又不泯然众人。胸口上是黎承玺先前送他的那枚蓝宝石胸针,青金石袖扣,举手投足间尽显优雅。西裤皮鞋,利落干脆,光是站在那便让人挪不开眼,下意识被吸引上前,却又被他周身的淡淡寒意冻得不敢近身。
  进进退退,好像蹩脚的华尔兹。
  黎承玺情不自禁地抱着他原地转半个圈,在他面颊上重重印下一吻,亲得他的脸有一瞬间的形变。
  “好漂亮,”捧着陈嘉铭的脸,黎承玺心里酥酥软软一片爱意,一想到这是全然属于自己的人,他抑制不住地生出了欺负欲,紧紧捏住陈嘉铭的脸,看他像金鱼一样嘟着嘴,眼珠死气沉沉,怎么看都可爱,“怎么那么漂亮,我的陈陈猫。”
  闻着他身上,自己常用的香水的味道,他用了自己的洗发水,发尾是清爽的柠檬味,他的衣服是自己挑的,手腕上的表和他的同款,胸针是送他的见面礼,右耳上的耳垂是自己的定情信物,肌肤上的吻痕拜自己所赐,牙齿留下的印记是独属于他的标记。就连他那双,在冰冷镜片下的无神的眼睛,也装着小小的自己。
  这是陈嘉铭,黎承玺这辈子最爱的人。
  他全身上下都有黎承玺的独特痕迹,一举一动,一呼一吸,一颦一笑,一寸一分,都与黎承玺有关。这大概便是做恋人最满足的时刻。
  “满意了?”陈嘉铭拍开黎承玺捏住他脸颊的手,整理了下袖口,“准备走吧,到时间了。”
  邝迟朔,何宗存,邱仲庭,或者还有别的某某,陈嘉铭心知肚明今日的赛马会不会平静,甚至可能会迎来一次大洗牌,谁输谁赢,谁顺谁逆,一切都说不准。
  在黎承玺一厢情愿搭建的甜蜜温巢之外,风诡云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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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港流行赌马已久了,说不清是原生土长的产物,还是b国舶来的遗留品,总之上到名流富豪,下至平民百姓,没有看到赛马会能忍住从自己的皮夹里抽出钞票来押注的,区别在于阔人能坐在场内,放下全身心来看,普通人只能递给场外小贩几张皱巴巴的钞票,小贩从木杆上摘下一张同样皱巴巴的钞票。一本封皮破烂泛黄的马经在几人的手中被争来抢去,每个人被烟熏黄的手指间都夹着廉价香烟,待把长烟吸成短烟的时,才迟迟押下一注,仿佛那薄薄的马票,是决定他此生薄命的一张。
  有人赌名马,有人赌合自己眼缘的一匹,有人赌街边江湖神算摇签子掉出的签,有人赌一看就蹩脚的马来逗乐,寄希望于能上演一出小人物逆袭的英雄史剧,捏着小小的马票幻想自己作为蹩脚马伯乐受到众人的仰慕,吹嘘一番自己的慧眼识蒙尘之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