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荒诞
意识逐渐恢復,胸口的疼痛依然清晰,铃兰缓缓睁开双眼,他暂时没有力气起身,只是透过双眼分辨自己身处何处。
看着多面悬空的镜子,他想,自己还是成功来到了镜中世界。
托玛斯呢?在他昏过去后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睡得好吗?我亲爱的小教皇。」
一名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朝铃兰走来,铃兰扭过头,因面罩遮蔽,他看不清男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的声音很熟悉。
记忆逐渐涌现,铃兰知道来人是谁,他抬眸盯着男人的脸,半晌后开口:「就是你把我从火刑台上救下来的对吧?为什么要让我去道别的时空?」
行刑时,他以为的「死神」,竟是促成他与托玛斯相遇的罪魁祸首。
男人闻言,面罩底下的唇勾起一抹笑,他随即敛起笑意,缓缓摘下面罩。
铃兰看着他的真面目,愣神了许久。面罩底下的那张脸,与铃兰一模一样,男人掀开了斗篷帽沿,铃兰能清楚看见他的前臂、脖子上都有数道狰狞的刀疤,难以想像他究竟经歷了多少次生死劫。
「我应该先向你自我介绍。」男人扯开斗篷的绑绳,将它扔至一旁,「初次见面,我是托玛斯。」
铃兰不敢置信,斗篷底下的着装,确实是托玛斯的常服,换作是别人,大抵分不出来男人与托玛斯的区别。
「你不是托玛斯。」铃兰咬着牙回应,他不许任何人用托玛斯的身分迷惑他。
男人轻笑,他的眼神戏謔而耐人寻味,「我是托玛斯,准确来说,是三十二岁的托玛斯。」
二十二岁的托玛斯,开枪射杀铃兰;三十二岁的托玛斯,却将他从火刑台救下。
何其讽刺。
铃兰思绪浑沌,已经分不清眼前人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他不理解,「十年后的托玛斯」为何要这么做。
托玛斯沉默片刻,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所有记忆,都进来了,看起来不是太美好。」
十年前的自己所经歷的一切,全书写在他的脑中,包含对铃兰的爱、恨,以及开枪射杀铃兰后的悔恨、悲痛。
他能感受到十年前的自己有多深爱铃兰,这份爱是他给了开始的契机,却不明所以感到嫉妒。他是功臣,为何却只能做旁观者?他为何不能分一杯羹拥有铃兰?
人性便是如此,起初想着成全便罢,可当他看见十年前的自己幸福,再回望此刻自己的处境,总是想问上一句:「凭什么?他凭什么幸福?」
见铃兰挣扎想起身,托玛斯伸手搀扶,却被对方拍开手。
「你到底想做什么?」狼狈坐起,铃兰罕见地发怒了,「这样捉弄人很好玩?」
原来他与托玛斯的相遇,不是命运,而是一场精心策划。
那他们之间的爱呢?也是一场荒诞的戏剧吗?还是这段爱情也是托玛斯的真心呢?
「我知道你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你可以质疑我,但不要质疑十年前的我。」托玛斯自嘲一笑,十年前的自己在痛失铃兰后,人生陷入绝望之中,那些涌入脑中的情绪与痛苦,嚐过一次就够了,「他是真的爱你。」
铃兰闻言,沉默许久,眼泪在他的眼眶里蓄成小池,轻轻眨眼就落了下来。
回归冷静后,铃兰也清楚意识到自己的作法有多伤人。
托玛斯是对的,即使他回到了安森帝国,也无法拯救艾登,若是被柏克发现他还活着,也一定会再用其他方式折磨他致死。起初他觉得托玛斯自私,可他其实只是想要挽留、保护爱人,托玛斯即使有错,他也不该去过度刺激他。
胸口的伤隐隐作痛,他错估了托玛斯的爱,这份爱已经深沉偏执,企图用摇摇欲坠的城墙困住铃兰,而铃兰的反抗成为了击垮壁垒的导火线,这份不安已然崩塌。
「我想,见见托玛斯。」
闻言,十年后的托玛斯手一挥,一面镜子出现在铃兰面前,重播着那日他失去意识后所发生的事。
铃兰中枪的瞬间,一道强光从脆裂的月牙小镜中迸出,他被拖入镜中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
托玛斯眼睁睁看着强光吞没铃兰,他扔下手枪,伸手想去抓铃兰,却什么也没抓住。他跪在镜子前,摸索碎裂的镜面,双手颤抖不已,被镜角割得鲜血淋漓,却还是找不到进入镜子的方法。
他痛苦的哭喊,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对铃兰开枪,失去爱人的痛楚让他昏了过去。
回忆到此结束,铃兰早已泪流满面,他哭着轻抚镜面,想要回到过去,却被身后人一把抱住,阻止他。
「我不会再让你与过去的我相见,一次恶因就够了。」
铃兰奋力甩开他,却又再次被抓住,几度来回,他几乎挣扎得没了力气,哭喊着为什么他要与托玛斯相遇、相恋却不能相守。
他心疼啊,心疼托玛斯失去了伙伴,又再次失去爱人,他多想拥抱那哭成孩子的托玛斯,告诉他没事了,只是一场恶梦而已,睡一觉醒来,他们仍陪在彼此身边。
「对不起,是我的错。」紧紧拥住铃兰,托玛斯闭起双眼,不敢看铃兰的哭顏。他沉痛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过,不奢求得到原谅,「是我企图让你拯救过去的自己,却把我们都推进深渊之中。」
托玛斯改变了过去。
他在沙利文死后,将月牙小镜拼凑在一起,发现了穿越时空的秘密。
在镜中世界,他看见了安森帝国的铃兰,为他着迷,如此温柔、颇具神性的一个人,如果能彻底拥有他,或许他荒诞虚无的人生也能拥有一点光。
他透过镜子,除了能看见不同时空的自己,还能阅览过去与未来,他发现铃兰会因火刑而死,便知此是个机会,于是在行刑日救下他,让他与十年前的自己相遇。
十年前,他因组织覆灭、痛失伙伴,绝望而自尽数回,却没有任何一次成功。
他渴望得到救赎,渴望被爱,渴望孤寂有所排解。于是他成为自己的神,把铃兰放到了过去,让这场意外的相遇成为人生转捩点。
只是,改变因果依然逃不过劫难。铃兰是他的救赎,也是他的原罪。
他们之间的爱是真的,恨是真的,离心与离别也是最真切的。
他不愿意重蹈覆辙。
「就让十年前的我承受一切就好,不要再回去了,不要再让我感到迷惘,不要再让我误以为你能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托玛斯的话很轻,耳语轻挠铃兰的耳膜,「你要的自由,我也能给你。」
看着多面悬空的镜子,他想,自己还是成功来到了镜中世界。
托玛斯呢?在他昏过去后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睡得好吗?我亲爱的小教皇。」
一名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朝铃兰走来,铃兰扭过头,因面罩遮蔽,他看不清男人的容貌,只觉得对方的声音很熟悉。
记忆逐渐涌现,铃兰知道来人是谁,他抬眸盯着男人的脸,半晌后开口:「就是你把我从火刑台上救下来的对吧?为什么要让我去道别的时空?」
行刑时,他以为的「死神」,竟是促成他与托玛斯相遇的罪魁祸首。
男人闻言,面罩底下的唇勾起一抹笑,他随即敛起笑意,缓缓摘下面罩。
铃兰看着他的真面目,愣神了许久。面罩底下的那张脸,与铃兰一模一样,男人掀开了斗篷帽沿,铃兰能清楚看见他的前臂、脖子上都有数道狰狞的刀疤,难以想像他究竟经歷了多少次生死劫。
「我应该先向你自我介绍。」男人扯开斗篷的绑绳,将它扔至一旁,「初次见面,我是托玛斯。」
铃兰不敢置信,斗篷底下的着装,确实是托玛斯的常服,换作是别人,大抵分不出来男人与托玛斯的区别。
「你不是托玛斯。」铃兰咬着牙回应,他不许任何人用托玛斯的身分迷惑他。
男人轻笑,他的眼神戏謔而耐人寻味,「我是托玛斯,准确来说,是三十二岁的托玛斯。」
二十二岁的托玛斯,开枪射杀铃兰;三十二岁的托玛斯,却将他从火刑台救下。
何其讽刺。
铃兰思绪浑沌,已经分不清眼前人说的话究竟是真是假,他不理解,「十年后的托玛斯」为何要这么做。
托玛斯沉默片刻,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所有记忆,都进来了,看起来不是太美好。」
十年前的自己所经歷的一切,全书写在他的脑中,包含对铃兰的爱、恨,以及开枪射杀铃兰后的悔恨、悲痛。
他能感受到十年前的自己有多深爱铃兰,这份爱是他给了开始的契机,却不明所以感到嫉妒。他是功臣,为何却只能做旁观者?他为何不能分一杯羹拥有铃兰?
人性便是如此,起初想着成全便罢,可当他看见十年前的自己幸福,再回望此刻自己的处境,总是想问上一句:「凭什么?他凭什么幸福?」
见铃兰挣扎想起身,托玛斯伸手搀扶,却被对方拍开手。
「你到底想做什么?」狼狈坐起,铃兰罕见地发怒了,「这样捉弄人很好玩?」
原来他与托玛斯的相遇,不是命运,而是一场精心策划。
那他们之间的爱呢?也是一场荒诞的戏剧吗?还是这段爱情也是托玛斯的真心呢?
「我知道你一时间没办法接受,你可以质疑我,但不要质疑十年前的我。」托玛斯自嘲一笑,十年前的自己在痛失铃兰后,人生陷入绝望之中,那些涌入脑中的情绪与痛苦,嚐过一次就够了,「他是真的爱你。」
铃兰闻言,沉默许久,眼泪在他的眼眶里蓄成小池,轻轻眨眼就落了下来。
回归冷静后,铃兰也清楚意识到自己的作法有多伤人。
托玛斯是对的,即使他回到了安森帝国,也无法拯救艾登,若是被柏克发现他还活着,也一定会再用其他方式折磨他致死。起初他觉得托玛斯自私,可他其实只是想要挽留、保护爱人,托玛斯即使有错,他也不该去过度刺激他。
胸口的伤隐隐作痛,他错估了托玛斯的爱,这份爱已经深沉偏执,企图用摇摇欲坠的城墙困住铃兰,而铃兰的反抗成为了击垮壁垒的导火线,这份不安已然崩塌。
「我想,见见托玛斯。」
闻言,十年后的托玛斯手一挥,一面镜子出现在铃兰面前,重播着那日他失去意识后所发生的事。
铃兰中枪的瞬间,一道强光从脆裂的月牙小镜中迸出,他被拖入镜中世界,消失得无影无踪。
托玛斯眼睁睁看着强光吞没铃兰,他扔下手枪,伸手想去抓铃兰,却什么也没抓住。他跪在镜子前,摸索碎裂的镜面,双手颤抖不已,被镜角割得鲜血淋漓,却还是找不到进入镜子的方法。
他痛苦的哭喊,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对铃兰开枪,失去爱人的痛楚让他昏了过去。
回忆到此结束,铃兰早已泪流满面,他哭着轻抚镜面,想要回到过去,却被身后人一把抱住,阻止他。
「我不会再让你与过去的我相见,一次恶因就够了。」
铃兰奋力甩开他,却又再次被抓住,几度来回,他几乎挣扎得没了力气,哭喊着为什么他要与托玛斯相遇、相恋却不能相守。
他心疼啊,心疼托玛斯失去了伙伴,又再次失去爱人,他多想拥抱那哭成孩子的托玛斯,告诉他没事了,只是一场恶梦而已,睡一觉醒来,他们仍陪在彼此身边。
「对不起,是我的错。」紧紧拥住铃兰,托玛斯闭起双眼,不敢看铃兰的哭顏。他沉痛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过,不奢求得到原谅,「是我企图让你拯救过去的自己,却把我们都推进深渊之中。」
托玛斯改变了过去。
他在沙利文死后,将月牙小镜拼凑在一起,发现了穿越时空的秘密。
在镜中世界,他看见了安森帝国的铃兰,为他着迷,如此温柔、颇具神性的一个人,如果能彻底拥有他,或许他荒诞虚无的人生也能拥有一点光。
他透过镜子,除了能看见不同时空的自己,还能阅览过去与未来,他发现铃兰会因火刑而死,便知此是个机会,于是在行刑日救下他,让他与十年前的自己相遇。
十年前,他因组织覆灭、痛失伙伴,绝望而自尽数回,却没有任何一次成功。
他渴望得到救赎,渴望被爱,渴望孤寂有所排解。于是他成为自己的神,把铃兰放到了过去,让这场意外的相遇成为人生转捩点。
只是,改变因果依然逃不过劫难。铃兰是他的救赎,也是他的原罪。
他们之间的爱是真的,恨是真的,离心与离别也是最真切的。
他不愿意重蹈覆辙。
「就让十年前的我承受一切就好,不要再回去了,不要再让我感到迷惘,不要再让我误以为你能永远留在我的身边。」托玛斯的话很轻,耳语轻挠铃兰的耳膜,「你要的自由,我也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