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馀生
托玛斯和铃兰,离开了镜中世界。
他们回到了亚努斯的平房里,铃兰觉得此处熟悉又陌生,装潢没有变,日用品依然是准备了两套,托玛斯把他们的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个家,好像变了,却又没有改变。
「这些盆栽,怎么都没开花呢?」铃兰走至阳台,蹲在地上指着盆栽里的泥土,困惑是不是托玛斯把花给种死了。
这样的行为让托玛斯不禁失笑,虽说他曾是个杀手,但也不至于杀死那么多盆花。
「这是我前两天刚种下的,铃兰花。」
这些年,托玛斯下班时都会路过巷口花店,在铃兰花盛开的季节,他会进去买一束花,回来放在花瓶中,怀念着铃兰还陪在自己的那些日子。
日子一久,连花店老闆都知道他有一个「喜欢铃兰花的爱人」。
为了与铃兰的重逢,托玛斯花了一个月好好整理房子,他甚至为铃兰做了一个软沙发,可以窝在上头阅读。至于其馀装潢,他想等到铃兰回来,与他一同改造两人的家。
在遇见铃兰前,他过一天是一天,从未好好整理过庇护所,但他有了家后,特别注重生活品质,不想委屈了爱人。所有的家具都是用上最好的,但铺在上头的床单、沙发套买了十年前使用的款式,他想故意营造气氛,让房子看起来在十年间没有改变,他想告诉铃兰:时间虽然流逝着,但这个家始终有着铃兰的位置。
铃兰绕了平房一圈,最后进了卧室坐上了十年前睡的那张床舖。
他向托玛斯朝朝手,让他也一起落坐于床沿。
「和我说说吧,你在光中和『他』说了什么,他怎么会愿意沉睡呢?」
托玛斯敛眸,在光中所说的那番话,触动了他的心。
是啊,他是始作俑者,是一切恶因的开端,但也因为他自私,这场爱恋才会盛大揭幕。以托玛斯的立场,他是得利之人,他没有资格谴责对方所作所为。
「他说,他输了,他羡慕我能被你所爱。」托玛斯笑了,爱情里怎有输赢呢?他其实很佩服那人的莽撞与勇敢,从未想过后果,就把铃兰带来这个世界。
「我想知道,这十年来你过得如何。」托玛斯知道铃兰在镜中世界可以看见自己的生活,但他无法看见铃兰的生活,「有发生什么趣事?或者说你也穿越其他时空了?」
铃兰摇摇头,他的生活真的很无趣,上千天的生活日復一日,每天都在等待十年约定的到来。
「我其实也曾想过,穿越其他世界,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但是……既然已经知道改变过去、现在、未来,都会营造出不同的因果,那怎能扰乱时空秩序呢?穿越这种事就当成是一场梦吧,可以做梦,但不该实现,而我只是一个例外罢了。」
他想,就让所有时空的自己,在正确的轨道上生活,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改变另一个人的人生。
「整整十年都在镜中……不会疯掉吗?」托玛斯难以想像,一个人被囚禁于一处整整十年,铃兰又再一次失去自由,那该有多痛苦?
但铃兰知道自己已经很幸运了。
况且,他是自愿留下来,只为了弥补被改变的过去,去修正因果。
「安森的先知,曾经为我预言,我有三次劫难,火焰、子弹和镜子。」铃兰娓娓道来最初的预言,冥冥之中那是缘分的起源,「火焰是火刑,子弹……其实我中弹很多次,没准儿说得不是你朝我开枪,至于镜子,我曾想过永远被困于镜中,而这十年,只是应证了预言的真实,我并没有受到伤害。」
这十年,被铃兰当作是一次修行,他训练自己的定心。
他稳住了沉睡的托玛斯,平抚他不安的心,而他也相信,他的爱人会赴约来寻他。
听闻铃兰这十年在镜中蹉跎,暗忖往后馀生他们都要过得精彩,他们已经失去了十年。
「我有个礼物要给你。」
铃兰看着托玛斯,好奇他准备了什么礼物,只见托玛斯从外套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一枚戒指映入眼中,铃兰瞬间愣神。
「我拿到戒指的那天,我们起了争执,我还来不及把戒指套到你手上,你便已经藏进镜子里。」
这一藏,他们错过十年。
「后来,我赚了更多钱,我本想换一枚更漂亮、带鑽的戒指。可是,这枚戒指是那时的我最真诚的心意、最浓烈的爱意,所以我还是留下他,等待他的主人。」
拾起戒指,托玛斯拉过铃兰的左手,把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
「铃兰,亚努斯这个小国家挺好的,即使是同性,也可以登记结婚。」托玛斯单膝跪于他的面前,诚恳地说道:「这是迟到了十年的求婚,嫁给我好吗?即使我有时候仍像个孩子,即使我还不够成熟……爱我吧,铃兰,馀生都爱我吧。」
如果是十年前,托玛斯定是没想过,自己会有与人缔结婚约的一天。但时间改变了他,这枚戒指不只是爱的表现,更是他想圈住铃兰的决心。
铃兰看着手指上的戒指,他被套住了,没有任何选择。
回想这十年的空白,以及最后一次争执,他们都是在爱中学习,包容彼此的不成熟。
托玛斯的爱是执着的、坚定的,是不容拒绝的,因为懂得失而復得的珍贵,所以才要把铃兰紧紧攥在手中。
铃兰用指腹摩娑戒指,他也不需要选择,因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托玛斯,谢谢你的等待,馀生请多指教。」
这一条路,他们并肩走过,也曾分别数年,但最终重逢,坚定地牵起彼此的手走下去。
铃兰回顾自己的前半生,站于高台之上,以眾生为重,他很少想过自己的未来。他原以为,自己漫漫一生都会献给主神,献出他的真心,为信仰服务。
然而,从高台到尘世,这一条路只是一念之间。
他怎么想不到自己会经歷一场如此精彩的冒险。
一场名为爱的冒险。
他们回到了亚努斯的平房里,铃兰觉得此处熟悉又陌生,装潢没有变,日用品依然是准备了两套,托玛斯把他们的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这个家,好像变了,却又没有改变。
「这些盆栽,怎么都没开花呢?」铃兰走至阳台,蹲在地上指着盆栽里的泥土,困惑是不是托玛斯把花给种死了。
这样的行为让托玛斯不禁失笑,虽说他曾是个杀手,但也不至于杀死那么多盆花。
「这是我前两天刚种下的,铃兰花。」
这些年,托玛斯下班时都会路过巷口花店,在铃兰花盛开的季节,他会进去买一束花,回来放在花瓶中,怀念着铃兰还陪在自己的那些日子。
日子一久,连花店老闆都知道他有一个「喜欢铃兰花的爱人」。
为了与铃兰的重逢,托玛斯花了一个月好好整理房子,他甚至为铃兰做了一个软沙发,可以窝在上头阅读。至于其馀装潢,他想等到铃兰回来,与他一同改造两人的家。
在遇见铃兰前,他过一天是一天,从未好好整理过庇护所,但他有了家后,特别注重生活品质,不想委屈了爱人。所有的家具都是用上最好的,但铺在上头的床单、沙发套买了十年前使用的款式,他想故意营造气氛,让房子看起来在十年间没有改变,他想告诉铃兰:时间虽然流逝着,但这个家始终有着铃兰的位置。
铃兰绕了平房一圈,最后进了卧室坐上了十年前睡的那张床舖。
他向托玛斯朝朝手,让他也一起落坐于床沿。
「和我说说吧,你在光中和『他』说了什么,他怎么会愿意沉睡呢?」
托玛斯敛眸,在光中所说的那番话,触动了他的心。
是啊,他是始作俑者,是一切恶因的开端,但也因为他自私,这场爱恋才会盛大揭幕。以托玛斯的立场,他是得利之人,他没有资格谴责对方所作所为。
「他说,他输了,他羡慕我能被你所爱。」托玛斯笑了,爱情里怎有输赢呢?他其实很佩服那人的莽撞与勇敢,从未想过后果,就把铃兰带来这个世界。
「我想知道,这十年来你过得如何。」托玛斯知道铃兰在镜中世界可以看见自己的生活,但他无法看见铃兰的生活,「有发生什么趣事?或者说你也穿越其他时空了?」
铃兰摇摇头,他的生活真的很无趣,上千天的生活日復一日,每天都在等待十年约定的到来。
「我其实也曾想过,穿越其他世界,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但是……既然已经知道改变过去、现在、未来,都会营造出不同的因果,那怎能扰乱时空秩序呢?穿越这种事就当成是一场梦吧,可以做梦,但不该实现,而我只是一个例外罢了。」
他想,就让所有时空的自己,在正确的轨道上生活,不要为了一己之私而改变另一个人的人生。
「整整十年都在镜中……不会疯掉吗?」托玛斯难以想像,一个人被囚禁于一处整整十年,铃兰又再一次失去自由,那该有多痛苦?
但铃兰知道自己已经很幸运了。
况且,他是自愿留下来,只为了弥补被改变的过去,去修正因果。
「安森的先知,曾经为我预言,我有三次劫难,火焰、子弹和镜子。」铃兰娓娓道来最初的预言,冥冥之中那是缘分的起源,「火焰是火刑,子弹……其实我中弹很多次,没准儿说得不是你朝我开枪,至于镜子,我曾想过永远被困于镜中,而这十年,只是应证了预言的真实,我并没有受到伤害。」
这十年,被铃兰当作是一次修行,他训练自己的定心。
他稳住了沉睡的托玛斯,平抚他不安的心,而他也相信,他的爱人会赴约来寻他。
听闻铃兰这十年在镜中蹉跎,暗忖往后馀生他们都要过得精彩,他们已经失去了十年。
「我有个礼物要给你。」
铃兰看着托玛斯,好奇他准备了什么礼物,只见托玛斯从外套口袋中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盒盖,一枚戒指映入眼中,铃兰瞬间愣神。
「我拿到戒指的那天,我们起了争执,我还来不及把戒指套到你手上,你便已经藏进镜子里。」
这一藏,他们错过十年。
「后来,我赚了更多钱,我本想换一枚更漂亮、带鑽的戒指。可是,这枚戒指是那时的我最真诚的心意、最浓烈的爱意,所以我还是留下他,等待他的主人。」
拾起戒指,托玛斯拉过铃兰的左手,把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
「铃兰,亚努斯这个小国家挺好的,即使是同性,也可以登记结婚。」托玛斯单膝跪于他的面前,诚恳地说道:「这是迟到了十年的求婚,嫁给我好吗?即使我有时候仍像个孩子,即使我还不够成熟……爱我吧,铃兰,馀生都爱我吧。」
如果是十年前,托玛斯定是没想过,自己会有与人缔结婚约的一天。但时间改变了他,这枚戒指不只是爱的表现,更是他想圈住铃兰的决心。
铃兰看着手指上的戒指,他被套住了,没有任何选择。
回想这十年的空白,以及最后一次争执,他们都是在爱中学习,包容彼此的不成熟。
托玛斯的爱是执着的、坚定的,是不容拒绝的,因为懂得失而復得的珍贵,所以才要把铃兰紧紧攥在手中。
铃兰用指腹摩娑戒指,他也不需要选择,因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托玛斯,谢谢你的等待,馀生请多指教。」
这一条路,他们并肩走过,也曾分别数年,但最终重逢,坚定地牵起彼此的手走下去。
铃兰回顾自己的前半生,站于高台之上,以眾生为重,他很少想过自己的未来。他原以为,自己漫漫一生都会献给主神,献出他的真心,为信仰服务。
然而,从高台到尘世,这一条路只是一念之间。
他怎么想不到自己会经歷一场如此精彩的冒险。
一场名为爱的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