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春天
走过秋冬,看遍寒霜白雪,他们的阳台越来越多盆栽,而那几株铃兰花也长出了小花苞。
托玛斯将阳台布置得温馨,还找来一个鞦韆摇椅,让铃兰可以在春秋之际于阳台小憩,感受微风吹拂,嗅得淡淡花香。
铃兰窝在软沙发上,他手里拿着一本旅游书,见托玛斯在屋内屋外忙进忙出,好奇地探头。只见托玛斯拿着铲子和新盆栽,又种下了新种子,铃兰放下手里的书,起身走到他身边,问他种了什么。
「这是粉红色的铃兰花,老闆知道我喜欢,特意推荐给我。」
「白色种了那么多,还不满意啊?」
面对调侃,托玛斯低笑着,在他眼中,这些白色铃兰花就等于爱人的象徵,他总是细心照料,眼下铃兰的调侃听上去分外像是吃醋,让他心痒痒的。
「还笑。」铃兰随手拿起软沙发上的书,一把轻拍托玛斯的肩,「笑话我,就不带你去玩了。」
「玩?」
自回来现实世界后,铃兰找了一份工作,因为他温柔亲切,光是外在形象,就录取了陪读工作,在教会里陪孩子们学习。
他总会回想起从前,那时他还是教皇,即使有孩子对他感到好奇,也不敢靠近,总是怯生生地看着他,而现在,他却让孩子坐在腿上,一次次耐心地唸着重复的故事,偶而还会满足他们任性的要求,将他们抱起举高高。
他听过很多童言童语,但直到某一天,有个孩子提起了「结婚」,说想要和铃兰结婚。小孩不懂这个词汇的份量,但铃兰明白,他轻抚手上的戒指,感受铃兰花刻痕,想起了托玛斯用馀生许下的承诺。
他想报答这份无法用言语估量的爱。
他挣了不少钱,为回报托玛斯的求婚,他决定规划一场「蜜月旅行」,正巧,春季也要到了。十年前约好一起在春季赏铃兰,亚努斯正巧有个小镇,春季铃兰花开得盛,放眼望去一片花海,托玛斯一定会喜欢的。
铃兰从旅游书中抽出一张计划表,他事前调查了那个小镇——五月镇——的景点,除了赏花,那儿还有烟火庆典,可以与镇民们一起同乐。
托玛斯认真读过计划表,为期两天一夜的春游,行程宽松愜意,很适合他们。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划要带我去五月镇?」
铃兰闻言,想起了去年冬天的一个小插曲。
那时他刚学习如何使用电脑,却误触瀏览器中的广告,无意间发现了五月镇的旅游推广,四季都有不同的玩乐之处,他开始了解这个小镇,也下定决心要安排一场旅行。
后来,他询问教会里的老师与修士,如何规划一场春游,他与托玛斯都不喜欢紧凑的行程,于是删删减减后,决定在五月铃兰花开得最美时,一同前往。
时间的流逝很快,偏偏期待拖慢了脚步,托玛斯度日如年,每天看日升月落,盼着五月快点来。
春天的最后一场雨落下,揭开五月的序幕。
他们收拾简单的行李,前往五月镇。
五月镇是个小地方,没有多豪华的酒店,旅社简约乾净。铃兰办理入住一间房,只有简单的衣柜、书桌和大床,冰箱里也只有水,浴室连浴缸都没有。
铃兰暗忖自己似乎被骗了,旅游书上的图片那么漂亮,怎么这儿什么都没有?
托玛斯见铃兰吃瘪,不禁笑出声来,他解释道:「你看的那间旅社,两年前倒闭了。」
「那为什么书上……」
「那是我五年前买的书。」
铃兰顿时噤声。
是啊,他们之间有着十年的时间差距。那些为铃兰而买的书,随着时间流逝,也已经成为旧书了。
「不过,这样简单的旅馆也好,很温馨。」托玛斯拉开窗帘,打开落地窗,感受着风的流动,「从这里看出去,能看见五月镇的小山,景色挺好的,你不觉得这是误打误撞的幸运吗?」
随着托玛斯招手而至,铃兰站在窗边,遥望远方的小山,这是旅行规划中的误差,却没有破坏他们的兴致。
整理过行李后,他们轻装出行,来到了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地——铃兰花公园。
一片铃兰花海,绿白相间,花枝上结着小花,随风摆盪像一串风铃摇曳。游客们四处拍照,而铃兰蹲下身,逗弄铃鐺状的花朵,觉得花儿小巧可爱。
喀擦一声,铃兰抬起头,才发现托玛斯举着手机,用镜头对准自己。
「偷拍我?」
托玛斯否认,他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在记录春天,记录……迟到十年的春天。」
公园不大,逛一会儿就结束了,他们随意找了绿荫遮阳,席地而坐。
铃兰招花草和小动物的喜爱,方坐下没多久,一隻小松鼠就把他的头当椅子,而白鸽也停在他的肩膀上,愜意的拍拍翅膀。
见铃兰身上全是动物,托玛斯边笑,边用手机捕捉这一幕。快门声惊扰了动物,他们四处窜动,白鸽的翅膀搧在铃兰脸上,松鼠逃跑时勾断他的发丝,让他灰头土脸。头发被揪得凌乱,铃兰也笑了出来,他用手拨了拨头发,整理微长的鬓角,却发现一片落叶夹在发缝间,是春季的馈赠。
托玛斯看着笑得欢快的铃兰,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他让铃兰捏自己的脸颊,直到疼痛,才终于敢篤定这一切是真实的。
临时起意的野餐,因为没有自备食物,他俩被小摊贩剥削不少,最后捧着一堆甜食,躺在草皮上愜意的聊天。聊得累了就躺下,青草刺挠得皮肤痒,但埋进大地之中的感觉很奇特,他们能嗅到青草的香气,倾听鸟鸣,好像回到了最亲近大自然的时代。
托玛斯问铃兰,远古时期得他们会是怎样的人呢?
铃兰思索半晌,半认真半开玩笑回应:「大概是每天拿木棍追逐野兽,把动物尸首串成烤肉吃下生存的原始人吧。」
听起来很荒唐,逗得托玛斯哈哈大笑。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他们,是歷史来不及记载的他们。
托玛斯将阳台布置得温馨,还找来一个鞦韆摇椅,让铃兰可以在春秋之际于阳台小憩,感受微风吹拂,嗅得淡淡花香。
铃兰窝在软沙发上,他手里拿着一本旅游书,见托玛斯在屋内屋外忙进忙出,好奇地探头。只见托玛斯拿着铲子和新盆栽,又种下了新种子,铃兰放下手里的书,起身走到他身边,问他种了什么。
「这是粉红色的铃兰花,老闆知道我喜欢,特意推荐给我。」
「白色种了那么多,还不满意啊?」
面对调侃,托玛斯低笑着,在他眼中,这些白色铃兰花就等于爱人的象徵,他总是细心照料,眼下铃兰的调侃听上去分外像是吃醋,让他心痒痒的。
「还笑。」铃兰随手拿起软沙发上的书,一把轻拍托玛斯的肩,「笑话我,就不带你去玩了。」
「玩?」
自回来现实世界后,铃兰找了一份工作,因为他温柔亲切,光是外在形象,就录取了陪读工作,在教会里陪孩子们学习。
他总会回想起从前,那时他还是教皇,即使有孩子对他感到好奇,也不敢靠近,总是怯生生地看着他,而现在,他却让孩子坐在腿上,一次次耐心地唸着重复的故事,偶而还会满足他们任性的要求,将他们抱起举高高。
他听过很多童言童语,但直到某一天,有个孩子提起了「结婚」,说想要和铃兰结婚。小孩不懂这个词汇的份量,但铃兰明白,他轻抚手上的戒指,感受铃兰花刻痕,想起了托玛斯用馀生许下的承诺。
他想报答这份无法用言语估量的爱。
他挣了不少钱,为回报托玛斯的求婚,他决定规划一场「蜜月旅行」,正巧,春季也要到了。十年前约好一起在春季赏铃兰,亚努斯正巧有个小镇,春季铃兰花开得盛,放眼望去一片花海,托玛斯一定会喜欢的。
铃兰从旅游书中抽出一张计划表,他事前调查了那个小镇——五月镇——的景点,除了赏花,那儿还有烟火庆典,可以与镇民们一起同乐。
托玛斯认真读过计划表,为期两天一夜的春游,行程宽松愜意,很适合他们。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规划要带我去五月镇?」
铃兰闻言,想起了去年冬天的一个小插曲。
那时他刚学习如何使用电脑,却误触瀏览器中的广告,无意间发现了五月镇的旅游推广,四季都有不同的玩乐之处,他开始了解这个小镇,也下定决心要安排一场旅行。
后来,他询问教会里的老师与修士,如何规划一场春游,他与托玛斯都不喜欢紧凑的行程,于是删删减减后,决定在五月铃兰花开得最美时,一同前往。
时间的流逝很快,偏偏期待拖慢了脚步,托玛斯度日如年,每天看日升月落,盼着五月快点来。
春天的最后一场雨落下,揭开五月的序幕。
他们收拾简单的行李,前往五月镇。
五月镇是个小地方,没有多豪华的酒店,旅社简约乾净。铃兰办理入住一间房,只有简单的衣柜、书桌和大床,冰箱里也只有水,浴室连浴缸都没有。
铃兰暗忖自己似乎被骗了,旅游书上的图片那么漂亮,怎么这儿什么都没有?
托玛斯见铃兰吃瘪,不禁笑出声来,他解释道:「你看的那间旅社,两年前倒闭了。」
「那为什么书上……」
「那是我五年前买的书。」
铃兰顿时噤声。
是啊,他们之间有着十年的时间差距。那些为铃兰而买的书,随着时间流逝,也已经成为旧书了。
「不过,这样简单的旅馆也好,很温馨。」托玛斯拉开窗帘,打开落地窗,感受着风的流动,「从这里看出去,能看见五月镇的小山,景色挺好的,你不觉得这是误打误撞的幸运吗?」
随着托玛斯招手而至,铃兰站在窗边,遥望远方的小山,这是旅行规划中的误差,却没有破坏他们的兴致。
整理过行李后,他们轻装出行,来到了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地——铃兰花公园。
一片铃兰花海,绿白相间,花枝上结着小花,随风摆盪像一串风铃摇曳。游客们四处拍照,而铃兰蹲下身,逗弄铃鐺状的花朵,觉得花儿小巧可爱。
喀擦一声,铃兰抬起头,才发现托玛斯举着手机,用镜头对准自己。
「偷拍我?」
托玛斯否认,他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是在记录春天,记录……迟到十年的春天。」
公园不大,逛一会儿就结束了,他们随意找了绿荫遮阳,席地而坐。
铃兰招花草和小动物的喜爱,方坐下没多久,一隻小松鼠就把他的头当椅子,而白鸽也停在他的肩膀上,愜意的拍拍翅膀。
见铃兰身上全是动物,托玛斯边笑,边用手机捕捉这一幕。快门声惊扰了动物,他们四处窜动,白鸽的翅膀搧在铃兰脸上,松鼠逃跑时勾断他的发丝,让他灰头土脸。头发被揪得凌乱,铃兰也笑了出来,他用手拨了拨头发,整理微长的鬓角,却发现一片落叶夹在发缝间,是春季的馈赠。
托玛斯看着笑得欢快的铃兰,眼前的一切如梦似幻,他让铃兰捏自己的脸颊,直到疼痛,才终于敢篤定这一切是真实的。
临时起意的野餐,因为没有自备食物,他俩被小摊贩剥削不少,最后捧着一堆甜食,躺在草皮上愜意的聊天。聊得累了就躺下,青草刺挠得皮肤痒,但埋进大地之中的感觉很奇特,他们能嗅到青草的香气,倾听鸟鸣,好像回到了最亲近大自然的时代。
托玛斯问铃兰,远古时期得他们会是怎样的人呢?
铃兰思索半晌,半认真半开玩笑回应:「大概是每天拿木棍追逐野兽,把动物尸首串成烤肉吃下生存的原始人吧。」
听起来很荒唐,逗得托玛斯哈哈大笑。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他们,是歷史来不及记载的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