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这是你自找的。宋临略略一点头,拿起雪碧给自己倒了一杯就站起来大步走向沈昭。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大家又开始笑。这下沈昭再拒绝是不行了——大家端着饮料蜂拥而上,最后沈昭灌了一肚子的农夫山泉起身走向包厢厕所。
  双人高的雕花大门不停开开合合,服务员不断地推着闪亮的餐车进来上菜。可龙虾海参鲍鱼吃多了照样腻,菜上到四分之三,大家都有点吃不动了。
  苏映梅朝服务员招招手,吩咐了她几句。没过一会又来了两个人,一个把包厢内的灯调暗了一点,一个把后墙上蒙着的黑布扯下来——竟然是一面巨大的屏幕,旁边立着台商用卡拉ok机。真是吃饭娱乐两不耽误。
  几个性格活泼的拿了麦就上去暖场。什么《最炫民族风》《海阔天空》溜溜地唱了一遍,气氛渐渐就嗨起来了。有人趁乱喊了一句:“大哥来一首!”一只麦就不知怎地到了沈昭手里。那另一只麦呢?总不能让老板自己一个唱独角戏吧。
  于是又换了一拨人上去陪他唱。可是卡拉ok机调的是pk模式,谁敢比沈昭评分高啊?沈昭看大家都束手束脚地故意让着他,就很有些兴致缺缺。
  上首歌一曲终了的时候,麦被塞给了宋临。宋临有些哭笑不得,合着打败沈昭的重任转了一圈最后担在他肩上。
  沈昭一手拿麦一手插兜地站着,眼睛斜斜地望向他,意思是说:怕了?
  宋临还真不怵。开玩笑,高中合唱团站在最前面的。宋临拿起麦就站起来了。
  沈昭的手在屏幕上滑了滑:“选个慢歌吧。刚才唱太多快节奏的了,震的脑袋疼。”
  说一句想选慢歌简单,可是慢歌大多都是情歌。有人在下面喊了一声:“唱林忆莲的歌!或者王菲的!”
  大家知道沈昭喜欢听林忆莲,还有王菲,以前团建聚餐的时候他没少秀。
  在昭启,没人知道沈昭的性取向,他也从来不与员工建立雇佣之外的关系。所以两个男的在一起唱情歌没人会想多,反而很有节目效果。沈昭要是和女同事一起唱歌,那才叫真正的不合时宜。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宋临也会唱林忆莲的歌。小时候他妈妈最喜欢的歌就是林忆莲的《伤痕》。
  宋临面无表情地站过去,两个人站在同一台机器前翻歌单。输入林忆莲三个字之后,不知道谁的原因两人的手指在屏幕上不小心碰了一下,随即都像碰到火球一样弹开了。这一弹开不要紧,大屏上的歌已经被误触选好播放,林忆莲的《为你我受冷风吹》。
  “............”宋临。
  林忆莲那么多专辑,唱哪首不好,偏偏是这一首,偏偏......是这一首。
  沈昭却浑然不觉,丝毫不觉得尴尬似得,前奏过去后拿起麦就开始唱。
  “为你我受冷风吹 寂寞时候流眼泪
  有人问我是与非 说是与非
  可是谁有真的关心谁
  若是爱已不可为 你明白说吧无所谓
  不必给我安慰 何必怕我伤悲 就让我从此收起真心谁也不给......”
  沈昭唱的真的很好。低沉的嗓音慢慢地唱这首歌,和原唱相比完全是另一种味道。林忆莲唱的版本有种哀莫大于心死感,沈昭唱得却像抱着爱人娓娓道来。他的员工们pk输给他,还真不一定是故意让的。
  宋临喜欢听慢歌,因为慢歌的情绪一般都渲染得很好,歌词也有文采。可慢歌还有一个微不足道的优点,那就是无论是谁,唱歌的时候都会变得十分温柔。
  即使是沈昭,这个无论外表和性格都和温柔两个字不搭边的人。
  所以人说,一个声音,一个气味,这两样东西真是奇妙无比。
  包厢的光线被调得太暗了。宋临握着麦克风,掀起眼皮从睫毛下方望向沈昭。他的脸又像昨晚一样模糊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宋临想起来他说:“你这是...昨天的报纸......”
  哈哈,宋临无声地笑起来。
  这一会就轮到他唱了。
  他唱歌词的时候,沈昭一直没什么表情地盯着屏幕。站着的姿势也没有变过,就那么一直站到歌曲结束。
  最后大屏幕变红放出pk结果,沈昭还是以两分之差赢了。
  “哎!”沈昭感慨一声,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没办法实力不允许我输啊。他向后一靠,坐到沙发上翘起一条腿。满脸的得意洋洋。
  宋临甩都不甩他。让他去和沈昭唱歌,他本来担任的就是东方朔割肉的这么一个角色。
  笑笑闹闹的,这顿饭也就结束了。大家浩浩荡荡地坐电梯去大堂,准备打车回家。正好赶上晚高峰,出租车都往城东跑,不往这扎。大家正百无聊赖地等待晚高峰过去,这时苏映梅忽然说了一句:“要不咱们去拍个集体照当纪念?正好人齐,还都是统一着装。”
  沈昭点点头:“去旁边的景山公园吧。”那的长阶梯是很有名的拍照打卡地,无论是旅游团还是毕业生都喜欢去那拍。离城堡酒店也很近,走路就5分钟左右。
  大哥一发话,这事就这么定了。
  一群人又长江后浪推前浪地朝景山公园进军。大家肚子都撑得厉害,这么走一走还挺消食。就是不敢走太快。只有常年锻炼的宋临和常年健身的沈昭在队伍里走得很轻松。
  作者有话说:
  宋临:送对象回家之后,在冬天骑着二八大杠在夜风里横跨整个x市,最终光荣感冒的18岁男子
  第20章 早知道这样
  景山公园是x市最漂亮最有名的公园,也是无数个情侣的约会圣地。昨晚刚下完冰雹,现在树上银装素裹,树下游人如织。
  昭启的同事们稀稀拉拉地站在沿山而建的台阶上,开始排队型。
  大家都穿着一水的公司定制的黑色长羽绒服,只有宋临穿着自己的白色棉服,和广大群众显得格格不入。
  他知道自己不需要和他们一起拍合照。还有三周不到的时间宋临的实习就要结束了,他没必要去凑这个人头。但在城堡酒店当众转身离开太过惹眼,他打算等摄像师举起相机之前悄悄离开,从北门的公交站坐几站车回家,
  阶梯的两侧全是人踩出来的小径,弯弯曲曲又四通八达。宋临走到一棵大松树后面,正要成功抽身,忽然有人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肩:“嗨!”
  回头,只见游然咧着大嘴冲他笑得阳光灿烂。
  “好久不见!”游然伸出手,打算搂住宋临的脖子。
  然后他发现因为有身高差,自己还得踮脚,于是从善如流地把胳膊收回来搭在宋临的肩膀上。
  “..........”宋临。
  余光中好像看见沈昭有意无意地侧过身子,朝他们的方向瞥了一眼。还没来得及看清。一阵大风哗啦啦地把树梢上的雪吹下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游然拍拍肩膀上落下来的浮雪。
  “实习的单位来这里拍集体照,你呢。”宋临说。
  “我实习的地方是我爸的公司,我早不去了。开个实习证明就算应付过关。”
  游然挠挠头,忽然有点不好意思。
  “......我约了姚曼凝一起散步。她还没到。”
  “哦。”宋临微微一笑。游然的耳朵变红了,然后眼角瞥到公园门口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孩,像箭矢一样飞了过去:“临子拜拜!下次咱俩再出去玩!”
  宋临朝他挥了挥手。
  转过身时,昭启的集体照已经拍完。一小撮同事早已打到车离开,几个相熟的同事没拍过瘾,正手拉手让摄影师帮忙补拍。还有些格外机灵的,凑到沈昭跟前要合影留念——这可是拍马屁犯花痴两不误的好机会,可谓是一箭双雕。
  沈昭没端架子,凡是找他拍照的他都“恩”一声然后点头。
  到后来有路过的姑娘看他长得好看,又有摄影师围着,以为他是模特还是什么明星,也上来要合照,丫照样来者不拒。
  他背着手从从容容地站在台阶上,面对镜头笑得满面春风和颜悦色那叫一个亲和力十足。宋临觉得他那种营业式笑容特别假,浑身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再看看四周,人家大冬天都穿羽绒服,他不,就穿羊毛大衣。
  宋临不禁想到他笑成那样也有可能是真情实意的。毕竟天这么冷,说不定他内里早就被冻得龇牙咧嘴了。
  宋临看一眼表,回忆了一下公交车的末发时间。
  差不多该走了吧。
  他正要离开,苏映梅突然在不远处喊了他的名字,招手让他过去。
  “怎么了梅姐。”宋临客客气气地说。
  苏映梅没绕弯子,下巴朝斜前方轻轻抬了抬。
  宋临顺着她的视线看过去,沈昭正低头听旁边前来要合照的女生说什么,侧脸的线条显得比平时柔和很多。
  “你去和他拍一张。”苏映梅的声音再次传来,一种不容置疑的语气。
  “......为什么?”他说。
  苏映梅一边不由分说地推着他往沈昭的方向走,一边解释道:“你们学校还没发通知吗?这次的校企合作,要求参与项目的公司各选出来一个优秀实习生,奖励现金5000块。大哥知道之后就毫不犹豫地让我把你的名字报上去。感不感谢的另说,你总得表示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