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你中意吃咸口的吗?那以后做饭给你的那份多加酱油好不好?”黎承玺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连他把蒸肉饼放到饭上后要用勺底压一下,让肉汁渗进饭里的小动作都纳入眼底,“能吃辣吗?葱姜蒜呢?有没有不能吃的,都一并告诉我了,我去嘱咐阿姨,吃就要吃得开心,不能马虎。”
  陈嘉铭用勺子把肉饼分成一小块,连同饭一起装在勺子里,面无表情:“黎生,不用对我献太多殷勤。”
  “好冷淡哇。”黎承玺手支着头,嬉皮笑脸地看着陈嘉铭,“不可以给我一点关照你的机会?就当做对你帮我添置家具和衣物的回礼。”
  “职责所在。”陈嘉铭起身,从酒柜上一排高脚杯中拿起自己的水杯接水,黎承玺毫不意外地发现那也是只猫。
  “好吧,兢兢业业的陈生,”黎承玺无奈地撇撇嘴,“等吃完饭去介绍你给我买的衣服,然后我们一起带olive在花园里散步好不好。职责所在。”
  “汪!”
  “好。”陈嘉铭先是对olive说了一声,然后才面向黎承玺,“好吧。”
  “明明是我先问的,为什么先回答它。”黎承玺愤愤不平道,“为什么回应我的语气就不情不愿的!”
  陈嘉铭抬头淡淡扫了他一眼。
  “黎生,你在跟它较量吗?”
  ·
  “我再郑重重申一遍,我没有吃狗的醋!”
  “我没这么说。”
  “你心里有这么在想,对吧?”
  黎承玺家地广人稀,虽然没有到可以媲美澳大利亚的程度,但差不多平均十万呎每人的人口密度也足够宽敞,他辟出来两间客房,把墙打通了做衣帽间,嵌入式的定制红木衣柜,挂满意大利手工西装,空气中弥漫着木质香。
  闷骚。这是陈嘉铭对黎承玺的衣柜的第一评价。然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原来黎承玺并非每天穿着同一套西装。
  而是相似的衣服有很多件。
  黎夫人,黎承玺的亲生母亲,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宁港最知名的名媛之一,珠光宝气直到如今,养出来的儿子买了一柜子黑色灰色的西装,像在百货大厦地下一层批发的,按斤称。
  “我买了几件大衣,休息日可以穿。”陈嘉铭给他看了衣柜最左一侧挂的几件衣服,“用料比较厚,宁港这个天气穿正合适,里面搭衬衫,再冷点可以穿毛衣,这几个颜色都很衬你。”
  “好体贴喔。”
  “这边是loro piana的初生羊绒衫,很软,平日里穿。”
  “好周到喔。”
  “这一打是高支棉白衬衫,120支的,穿起来更舒服点。”
  “好贤惠喔。”
  “黎生。”陈嘉铭双手在胸前交叉,看着他。
  “哦哦,你继续说。”
  “你的西装很多,我就没有添购了,倒是领带少一些,我选了几条桑蚕丝的领带。”陈嘉铭拉开抽屉,给他展示几条颜色深蓝色或酒红色的领带,鲜亮的颜色打破了衣帽架的沉闷。
  “你眼光好好,我明天就系去上班,有人夸我就说是你挑的。”
  “还有一件,我没见你穿过类似的,但我觉得很适合你。”陈嘉铭挑出一件软皮革夹克,表面上是普通款式,但剪裁足够出彩,让人一眼看出不凡。
  “你喜欢这样的?”黎承玺一挑眉,“我可以为你换换风格。”
  “你不喜欢就拿去退。”陈嘉铭顺势要把夹克从衣柜里取下来,
  “喜欢呀,你给我买的我都喜欢。”黎承玺嬉皮笑脸往他面前凑,一边接过他手里的夹克挂回衣柜里,一边问,“没了?”
  “没了。”
  “那这套……”黎承玺从他装家居服的那层柜子里抽出一套丝棉混纺的睡衣,“哪来的?”
  “赠品。”
  “只有很亲密的关系才会给对方挑睡衣的,铭仔。”黎承玺手肘支在衣柜门上,手撑着头,露出一个他自认为很深沉很忧郁的表情,“你有一点中意我的吧?”
  陈嘉铭面无表情地从他手里拿过那套睡衣,塞回最底下。
  还好没告诉他自己给他选了一对银制袖扣,不然尾巴得翘到天上去。
  “好了,黎生请让一下,我要去遛狗了。”
  “没了?”
  “没了。”
  “真的没有了?”
  “黎生还有什么需要的请告诉我,我会按你吩咐购买。”
  黎承玺露出得逞的微笑,缓缓拉开装饰品的抽屉,像揭露谜底一般拿出那两只袖扣。
  完了。
  “铭仔啊,”黎承玺晃了晃那一对奢华精致的袖扣,在灯光下闪着熠熠的银辉,“你买的每样东西,账单都会寄到我办公室。”
  陈嘉铭无言以对。
  “那个泰迪熊玩偶我还没见到,”黎承玺思忖片刻,“……是你给自己买的?”
  “抱着舒服。”陈嘉铭简单解释,“买这个的钱可以从我这个月薪水里扣。”
  “不用,你喜欢就买,卡里的钱你随便用。”黎承玺低头把袖扣轻轻放在丝绒托盘最明显的位置上,余光突然瞥到一缕淡蓝色的幽光,他一看,是一对art deco风格的一枚蓝宝石胸针,镶金边,打磨成了泪滴的形状,是他好几年前在某个拍卖会上心血来潮拍来的,当时看到胸针的第一眼,他心里就油然生出一定要买下的念头,接回家后却发现配不上自己的衣服,于是一直闲置着。
  看着陈嘉铭左眼下那颗的蓝色的痣,他想他知道了这枚胸针为谁而来到他家。
  “好了,就这些。”陈嘉铭把翻找出来的衣服一一放回衣柜,整理好。在安放袖扣的抽屉里,陈嘉铭发现一枚徽章,很眼熟,是隆兴会干事才可以佩戴在身的。
  黎承玺,你真的如你所言,和你爷爷扯净关系了吗?
  陈嘉铭不着痕迹地推上抽屉,关上衣柜。
  “黎生,去遛狗吧。”
  ·
  黎承玺最终没能和陈嘉铭一起散步,堆积的工作把他堵在书房里出不来,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嘉铭给兴高采烈的olive套上狗链,olive蹭着陈嘉铭的手和脸,蹭了他一身狗毛,还趁机舔陈嘉铭一手口水,呜呜汪汪地撒娇,换来陈嘉铭的一顿搓头。
  olive顶着一头凌乱的毛向黎承玺吐舌头。
  傻狗,他在拿你的毛擦手。黎承玺冷眼在文件上龙飞凤舞签下大名,摇摇头叹气。都是被陈嘉铭玩弄的难兄难弟罢了。
  “你确定要自己带它下去吗?它会猛冲,很难拉住的。等我办完公我们一起去好不好?”
  “我拉得住。而且它在我身边很乖。”
  “小心一点,你手臂上还有伤,不要弄裂了。”
  “我用另一只手牵。”
  “不要走太远,在周围逛一圈就好。”
  “好。”
  陈嘉铭牵着olive下楼,黎承玺突然想,这好像就是一个家,是他从小到大千百次幻想的温馨的家,有人为他布置家居,买一堆自己喜欢的小摆件,为他填补衣柜,每一件都用心挑选,两人一起吃一顿热腾腾的饭,饭后牵着狗散步,如此便是家。
  这念头让他心头一暖,随即又泛起一丝难以捕捉的涩,像夜晚里一缕转瞬即逝的凉意。他将这感觉归咎于外界强加于他的压力,使得他把平常小事幻化得无比美好,让他躲在这缝隙里抓取一丝暖意,反应过来后却反而觉得更加苦涩。
  黎承玺不愿深究,低下头,继续在办公室处理文件,等工作完成了大半,他起身舒展一下筋骨,灵感一闪,走到书柜前,抽出一本黑色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在第一面用钢笔工工整整写下一行小字,“喜欢把好吃的留在最后吃。”句后记下一个星号。
  “十一月三十一日,今天晚上吃的鸡饭,他加了半勺黑酱油,疑似偏好吃咸口。”
  “吃肉饼喜欢绕着圈咬。”
  “对排骨汤兴趣一般,只喝了半碗,应该是嫌味道淡。”
  “喜欢猫造型的东西,在家里添置了一堆猫家具,我预备将他尊奉为猫咪王。其实他也确实有点像猫,神秘,优雅,倨傲,懒懒的,爱咬人。”
  “很受olive喜欢,跟olive玩得很好,我有些嫉妒。”
  “最近在看古惑仔的漫画,他说很有意思。”
  “衣品很好,也很贴心,给我挑了很多衣服,我都很喜欢,等不及要穿上向每个人炫耀了,等我洗完澡就立马换上他给我买的睡衣。”
  “也许他喜欢抱着玩偶睡觉?是喜欢泰迪熊吗?为什么没有买猫的玩偶?”
  “好开心,今天是十月最开心的一天,期待十一月。”
  放下钢笔,黎承玺又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相片,是他昨天给陈嘉铭拍的,即影即得,用来纪念陈嘉铭和他同居的第一天。照片上陈嘉铭那张漂亮的脸上神色淡淡,缠着绷带的手撑着眼镜,隐隐能看到渗出的血。
  “有没有人说过你好辣喔。”黎承玺低声嘟囔,把照片也塞进笔记本里。
  专属于陈嘉铭的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