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如果他不答应我的话,我确实要当一辈子的单身汉了。”黎承玺抬头冲何宗存一笑,不着痕迹地垂下眼,含住眼眶里的失落和嫉恨,前者对陈嘉铭,后者产生于那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人,“我在剑桥读书的时候,有个要好的同学说自己精通道教,尤其爱给人算卦,非要看看我的命数,最后算出来是正缘过于强大,挡了我的虐缘,又说我感情路不会顺遂,命中注定栽倒在某个人身上。我当时还觉得他是胡谄,想要借机卖我护身符之类的东西,现在看来他还真是窥破天机了。”
“……玺仔,你跟我讲明白,”何宗存看了看陈嘉铭紧闭的眼睛,压低了嗓子,话音和窗外的雨混在一起,“你真的很爱他吗?非他不可了?”
“是。”黎承玺没有犹豫,他比谁都更清楚自己想要的就是陈嘉铭,只有陈嘉铭,并且那种不可控的、无法抑制的独占欲、保护欲、想要与之厮守一生的冲动,就是人们称之为爱的情感,“我从见到他第一面开始,就觉得他应该是我的伴侣。”
何宗存看着他,良久,他叹出长长的一口气,他因感到无可奈何而面上流露出一丝疲惫。
“既然这样,有件事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我们上楼说吧。”
·
“你那次带他来医院的时候,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很眼熟,但我没有多想,以为是近期在报纸杂志或者海报上出现过的艺人,毕竟他长得漂亮,又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我下意识以为是你找的……”何宗存不知道怎么表述那种关系比较委婉,于是搪塞着略过去了,“后面才知道他是普通学生仔。但是他又实在是很眼熟,我这些天一直在想到底在哪见过他,却是一直想不起来,直到……”
何宗存停顿一下,抿了抿嘴唇,他看着黎承玺,眼睛里仍有纠结。
“没事,宗哥,你说吧。”
陈嘉铭这个人,神秘,危险,同时又太可爱,尽管有大半个身子隐秘在黑暗里,他晒在阳光下的那小小一缕发丝也足以吸引人去做飞蛾扑火的一类事。这是黎承玺跟他第一次遇见时就明白的。
“直到我前几天收拾书房,找到一张在港大读书的时候拍的照片,”何宗存从随身携带的记事本里抽出一张过塑照片,边角有些泛黄了,上上面是一群人在合影,背景是一处赛马场,何宗存指着照片左边偶然入框的半个人影,“这个是他吧?”
照片上陈嘉铭长得与现在并无二致,可能是没戴眼镜,看起来略微年轻一点,他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照进去了,站在角落侧身看着合影人群中的某个人,嘴角勾起笑容,尽管照片很模糊,黎承玺却感受得到他那个时候一定很开心,眼睛弯弯的,眼下的痣也生动起来,那个时候那颗痣还不像一滴泪。
“是他。”黎承玺无比确信他不会认错,“但是,你在港大的时候是……”
“这张照片是八年前拍的。这是我们学校的赛马社团,当时我们打赢了比赛,为了纪念留下这张合影。”何宗存提出了一个疑点,“如果按他所说,他今年二十二岁,八年前,他才十四岁吧,怎么看起来和二十几岁一样。”
“你的意思是他实际年龄更大?”黎承玺怔愣一瞬,说道,“我不在乎啊。”
“不止。我和朔仔都查过他,种种证据都指向,他这个身份很有可能从头到尾都是假的,真实身份暂时不得而知,但绝对不简单。”何宗存蹙起眉头,担忧地看向黎承玺,“朔仔说,他和邱仲庭关系不一般,不清楚他接近你是不是另有所图,你要小心才行。”
黎承玺听罢,却只是自嘲地笑笑:“我早就知道他身份是假的了,哪有一个普通年轻学生会被人追着砍得头破血流,身上一堆伤痕,哪有学生玩牌玩得过一群在赌场浸淫多年的富商,还有那么强的魄力能让邱仲庭弃权。”
他顿了一下,声音低下来:“可不管他是谁,我都中意他这个人啊。”
黎承玺不知道这个无名者是谁,黎承玺只知道自己喜欢他。
这就足够了。
第22章
“……”何宗存看着他,一时间无言以对,只是叹了口气,手指再指向照片中的另一个人,“还有一件事。我发现这个是他后就一直在想他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照片里,最后我记起来了,他是跟我一个同学院的学长来的,就是这个,我和他不算熟,见了面会打招呼,他和陈嘉铭关系很好,甚至说得上是亲密,我推测他们当时是情侣。”
黎承玺盯着何宗存指的那个人看,照片很模糊,那人又站在后排,看不清脸长什么样,只是隐隐看得出那是一个书卷气很浓的人,戴一架眼镜,同时却又会赛马。
hot nerd吗,那确实对没什么社会阅历的年轻学生来说很有魅力,黎承玺酸溜溜地想。
“他现在在哪里?”
“我问过他同届的一些好友,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去哪了,只记得他念硕士的时候在康华实习,后来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叫什么?”黎承玺突然想起陈嘉铭梦呓的那个名字,连忙问何宗存。
“姓周,叫周家明。”
黎承玺的心脏漏了一拍。
所以陈嘉铭心心念念的、在最脆弱的时候下意识依赖的,是他数年前的前男友。
是因为还没放下他,所以不肯接受黎承玺的表白吗?
陈嘉铭不是不能爱人,只是不能爱除了那个人之外的其他人。
黎承玺的心先是被酸醋浸泡,腐蚀出一个个小洞,他几乎要怨恨那个素未谋面的、占据了陈嘉铭整颗心的人。但那怨念只持续了一瞬,后来他一想到陈嘉铭耿耿于怀的前任爱人,竟然就不明不白地弃他而去,留他一个人守着过去不可释怀,黎承玺又控制不住去心疼他。
“你还好吗?”何宗存担忧地看着黎承玺漠然的脸,眼睛低垂看着地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黎承玺缓缓抬头看向何宗存,眼睛里竟是一丝人在绝望之时诚恳的乞求,“我和他长得像吗?”
陈嘉铭,我用比祷告时还要虔诚的姿态求你,不要是因为这个才靠近我,才对我好,才在你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地方流露出半分爱意。
“不像。”何宗存笃定地说,“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黎承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在刑场断头台上等来了赦免的圣旨。
“那就没事了。”黎承玺竭力挤出一个微笑,让自己看起来还算体面,“宗哥,这张照片可以给我吗?”
得到何宗存的答应,黎承玺走到书架前,抽出那本厚重的笔记本,是陈嘉铭入住进来的第一天,他用来记录的,里面有很多张关于陈嘉铭的相片,底下都写了寥寥几句批注,前几页记录了陈嘉铭的喜好。
黎承玺把合照夹在中间随意一页,合上笔记本,转身对何宗存说:“走吧,下去看看他怎么样了。”
·
何宗存给陈嘉铭换了药,又看了看时间,交代黎承玺说:“医院那边还有事情,我先走了。一会药滴完了你就帮他拔针,一定要看着他,不然血会回流。”
“好,宗哥慢走。”
门再次被关上,何宗存打着伞走出门廊,走进雨里,四面八方是厚重的雨的幕布,隔绝一切,似乎偌大的一个世界只留下他们两个人,陈嘉铭还在高烧的痛苦和睡梦中昏眠,只剩下黎承玺一人演一人的独白。
黎承玺怕惊扰陈嘉铭,就把原本陈嘉铭摆在落地窗前的小凳搬过来,坐在陈嘉铭面前,确保他醒来的时候自己能发现。客厅吊灯太晃眼,他就关了,留一盏玄关处的照明灯,光线正好。
他把笔记本摊开放在膝上,一张一张地翻开。
开头几页是陈嘉铭的喜好,“十月末,晴。铭仔对营致会馆的贵妃鸡有偏好,连吃三块。他似乎很喜欢外酥里嫩的炸肉一类”,“十一月中,小雨。带他吃了富临饭店,他喜欢把鲍鱼的汁拌到饭里吃,吃了两碗。他好像很爱吃酱汁拌饭或者汤泡饭,好咸口。”诸如此类的句子,密密麻麻写了五六页纸。
黎承玺翻开新的一页,从桌子上拿起一支钢笔,端端正正写下了“十一月末,带铭仔去了尖沙咀,他告诉我他不能吃巧克力。”,再在这句后面大大划上一个星星作为重点符号,重重用笔记下“以后不能给他吃!!!”。下一行写:“爱吃辣鱼蛋,更爱沾海鲜酱的,能吃一整盒,咖喱酱的他没有那么喜欢,只吃了半盒。爱吃咸辣,不爱吃过于辛辣的菜”,他笔尖停在纸上,留下一个墨点,思考了一下,提笔再写“带他去吃了熟食市场,他好像很喜欢艇仔粥,加酱很熟练,加麻酱最多”。
合上笔,他开始翻看夹在后面的照片。
宝丽来的相机有即影即得的功能,很方便,黎承玺喜欢用相机来拍摄陈嘉铭,一张张有着浓郁独特色彩的照片,拼接成了黎承玺最爱的那个陈嘉铭。
第一张是陈嘉铭到他家的第二天,他在客厅拍的,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黎承玺看着看着,突然从他脸上读出一丝怯怯的神情,那是不经常照相的人面对镜头的不自然和隐隐好奇。黎承玺笑着抚摸照片上陈嘉铭的脸。好可爱,面上淡淡的,其实心里在期待相片照出来是什么样子。
“……玺仔,你跟我讲明白,”何宗存看了看陈嘉铭紧闭的眼睛,压低了嗓子,话音和窗外的雨混在一起,“你真的很爱他吗?非他不可了?”
“是。”黎承玺没有犹豫,他比谁都更清楚自己想要的就是陈嘉铭,只有陈嘉铭,并且那种不可控的、无法抑制的独占欲、保护欲、想要与之厮守一生的冲动,就是人们称之为爱的情感,“我从见到他第一面开始,就觉得他应该是我的伴侣。”
何宗存看着他,良久,他叹出长长的一口气,他因感到无可奈何而面上流露出一丝疲惫。
“既然这样,有件事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你。我们上楼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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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那次带他来医院的时候,我见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很眼熟,但我没有多想,以为是近期在报纸杂志或者海报上出现过的艺人,毕竟他长得漂亮,又突然出现在你身边,我下意识以为是你找的……”何宗存不知道怎么表述那种关系比较委婉,于是搪塞着略过去了,“后面才知道他是普通学生仔。但是他又实在是很眼熟,我这些天一直在想到底在哪见过他,却是一直想不起来,直到……”
何宗存停顿一下,抿了抿嘴唇,他看着黎承玺,眼睛里仍有纠结。
“没事,宗哥,你说吧。”
陈嘉铭这个人,神秘,危险,同时又太可爱,尽管有大半个身子隐秘在黑暗里,他晒在阳光下的那小小一缕发丝也足以吸引人去做飞蛾扑火的一类事。这是黎承玺跟他第一次遇见时就明白的。
“直到我前几天收拾书房,找到一张在港大读书的时候拍的照片,”何宗存从随身携带的记事本里抽出一张过塑照片,边角有些泛黄了,上上面是一群人在合影,背景是一处赛马场,何宗存指着照片左边偶然入框的半个人影,“这个是他吧?”
照片上陈嘉铭长得与现在并无二致,可能是没戴眼镜,看起来略微年轻一点,他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照进去了,站在角落侧身看着合影人群中的某个人,嘴角勾起笑容,尽管照片很模糊,黎承玺却感受得到他那个时候一定很开心,眼睛弯弯的,眼下的痣也生动起来,那个时候那颗痣还不像一滴泪。
“是他。”黎承玺无比确信他不会认错,“但是,你在港大的时候是……”
“这张照片是八年前拍的。这是我们学校的赛马社团,当时我们打赢了比赛,为了纪念留下这张合影。”何宗存提出了一个疑点,“如果按他所说,他今年二十二岁,八年前,他才十四岁吧,怎么看起来和二十几岁一样。”
“你的意思是他实际年龄更大?”黎承玺怔愣一瞬,说道,“我不在乎啊。”
“不止。我和朔仔都查过他,种种证据都指向,他这个身份很有可能从头到尾都是假的,真实身份暂时不得而知,但绝对不简单。”何宗存蹙起眉头,担忧地看向黎承玺,“朔仔说,他和邱仲庭关系不一般,不清楚他接近你是不是另有所图,你要小心才行。”
黎承玺听罢,却只是自嘲地笑笑:“我早就知道他身份是假的了,哪有一个普通年轻学生会被人追着砍得头破血流,身上一堆伤痕,哪有学生玩牌玩得过一群在赌场浸淫多年的富商,还有那么强的魄力能让邱仲庭弃权。”
他顿了一下,声音低下来:“可不管他是谁,我都中意他这个人啊。”
黎承玺不知道这个无名者是谁,黎承玺只知道自己喜欢他。
这就足够了。
第22章
“……”何宗存看着他,一时间无言以对,只是叹了口气,手指再指向照片中的另一个人,“还有一件事。我发现这个是他后就一直在想他那天为什么会出现在照片里,最后我记起来了,他是跟我一个同学院的学长来的,就是这个,我和他不算熟,见了面会打招呼,他和陈嘉铭关系很好,甚至说得上是亲密,我推测他们当时是情侣。”
黎承玺盯着何宗存指的那个人看,照片很模糊,那人又站在后排,看不清脸长什么样,只是隐隐看得出那是一个书卷气很浓的人,戴一架眼镜,同时却又会赛马。
hot nerd吗,那确实对没什么社会阅历的年轻学生来说很有魅力,黎承玺酸溜溜地想。
“他现在在哪里?”
“我问过他同届的一些好友,所有人都不知道他去哪了,只记得他念硕士的时候在康华实习,后来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叫什么?”黎承玺突然想起陈嘉铭梦呓的那个名字,连忙问何宗存。
“姓周,叫周家明。”
黎承玺的心脏漏了一拍。
所以陈嘉铭心心念念的、在最脆弱的时候下意识依赖的,是他数年前的前男友。
是因为还没放下他,所以不肯接受黎承玺的表白吗?
陈嘉铭不是不能爱人,只是不能爱除了那个人之外的其他人。
黎承玺的心先是被酸醋浸泡,腐蚀出一个个小洞,他几乎要怨恨那个素未谋面的、占据了陈嘉铭整颗心的人。但那怨念只持续了一瞬,后来他一想到陈嘉铭耿耿于怀的前任爱人,竟然就不明不白地弃他而去,留他一个人守着过去不可释怀,黎承玺又控制不住去心疼他。
“你还好吗?”何宗存担忧地看着黎承玺漠然的脸,眼睛低垂看着地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黎承玺缓缓抬头看向何宗存,眼睛里竟是一丝人在绝望之时诚恳的乞求,“我和他长得像吗?”
陈嘉铭,我用比祷告时还要虔诚的姿态求你,不要是因为这个才靠近我,才对我好,才在你自己都没觉察到的地方流露出半分爱意。
“不像。”何宗存笃定地说,“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黎承玺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像是在刑场断头台上等来了赦免的圣旨。
“那就没事了。”黎承玺竭力挤出一个微笑,让自己看起来还算体面,“宗哥,这张照片可以给我吗?”
得到何宗存的答应,黎承玺走到书架前,抽出那本厚重的笔记本,是陈嘉铭入住进来的第一天,他用来记录的,里面有很多张关于陈嘉铭的相片,底下都写了寥寥几句批注,前几页记录了陈嘉铭的喜好。
黎承玺把合照夹在中间随意一页,合上笔记本,转身对何宗存说:“走吧,下去看看他怎么样了。”
·
何宗存给陈嘉铭换了药,又看了看时间,交代黎承玺说:“医院那边还有事情,我先走了。一会药滴完了你就帮他拔针,一定要看着他,不然血会回流。”
“好,宗哥慢走。”
门再次被关上,何宗存打着伞走出门廊,走进雨里,四面八方是厚重的雨的幕布,隔绝一切,似乎偌大的一个世界只留下他们两个人,陈嘉铭还在高烧的痛苦和睡梦中昏眠,只剩下黎承玺一人演一人的独白。
黎承玺怕惊扰陈嘉铭,就把原本陈嘉铭摆在落地窗前的小凳搬过来,坐在陈嘉铭面前,确保他醒来的时候自己能发现。客厅吊灯太晃眼,他就关了,留一盏玄关处的照明灯,光线正好。
他把笔记本摊开放在膝上,一张一张地翻开。
开头几页是陈嘉铭的喜好,“十月末,晴。铭仔对营致会馆的贵妃鸡有偏好,连吃三块。他似乎很喜欢外酥里嫩的炸肉一类”,“十一月中,小雨。带他吃了富临饭店,他喜欢把鲍鱼的汁拌到饭里吃,吃了两碗。他好像很爱吃酱汁拌饭或者汤泡饭,好咸口。”诸如此类的句子,密密麻麻写了五六页纸。
黎承玺翻开新的一页,从桌子上拿起一支钢笔,端端正正写下了“十一月末,带铭仔去了尖沙咀,他告诉我他不能吃巧克力。”,再在这句后面大大划上一个星星作为重点符号,重重用笔记下“以后不能给他吃!!!”。下一行写:“爱吃辣鱼蛋,更爱沾海鲜酱的,能吃一整盒,咖喱酱的他没有那么喜欢,只吃了半盒。爱吃咸辣,不爱吃过于辛辣的菜”,他笔尖停在纸上,留下一个墨点,思考了一下,提笔再写“带他去吃了熟食市场,他好像很喜欢艇仔粥,加酱很熟练,加麻酱最多”。
合上笔,他开始翻看夹在后面的照片。
宝丽来的相机有即影即得的功能,很方便,黎承玺喜欢用相机来拍摄陈嘉铭,一张张有着浓郁独特色彩的照片,拼接成了黎承玺最爱的那个陈嘉铭。
第一张是陈嘉铭到他家的第二天,他在客厅拍的,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镜头,黎承玺看着看着,突然从他脸上读出一丝怯怯的神情,那是不经常照相的人面对镜头的不自然和隐隐好奇。黎承玺笑着抚摸照片上陈嘉铭的脸。好可爱,面上淡淡的,其实心里在期待相片照出来是什么样子。